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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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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4-064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协议仅为框架性的意向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内容的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因此协议是否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协议未来规划合作项目的具体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3、双方合作项目的投资领域、投资进度、市场前景、投资收益等存在不确定性。

 一、概述

 1、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旷达电力”)于2014年12月18日与山西潞安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潞安太阳能”)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有意于并推动中国光伏发电事业的发展,共同抢抓国内市场发展的机遇,在光伏发电产业等新能源领域进行合作。

 2、协议涉及具体项目的正式合作协议及合同的签署及实施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3、本次协议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战略合作方介绍

 1、公司名称:山西潞安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号:140400100014372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山西省长治市郊区漳泽新型工业园区

 5、法定代表人:周水生

 6、注册资本:11亿元

 7、成立时间:2009年5月29日

 8、经营范围:太阳能单晶硅棒,多晶铸锭、硅片、太阳能电池片、光伏产品组件、光伏发电系统的研究、制造;光伏发电系统集成;

 9、股权结构: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潞安太阳能100%的股权。

 三、《战略合作协议》主要条款

 1、合作内容:

 以山西河津50MW光伏电站项目为基础,开展一系列合作,包括

 (1)潞安太阳能负责办理光伏电站的立项、电站并网等相关申报审批手续及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2)旷达电力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电站并网及电站运营。项目由潞安太阳能提供优质光伏组件及太阳能电池片。

 (3)双方约定:自2014年12月18日至2019年12月17日期间在山西省内合作开发完成1000MW地面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的建设;自本协议签订至2015年底双方合作开发200MW的光伏电站。

 (4)双方约定:合作开发的项目中所使用的优质光伏组件全部由潞安太阳能提供。

 2、合作范围:

 高效太阳能多晶硅片、电池片和高效太阳能组件;光伏项目开发;光伏电站建设。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双方通过建立密切、长久及融洽的战略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各自经验、特长及资源优势,在新能源等领域开展合作,进行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高竞争力,实现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效益的提升,将进一步开拓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五、其他

 本框架合作协议所涉及事项如进行实质性实施,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按决策权限提交公司相关决策机构审议,并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4-065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银企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协议仅为双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构成银行对公司的实际授信,协议约定内容的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2、本协议涉及的具体融资尚需银行根据相关规定和其内部程序及条件另行独立审批,因此融资方式、融资额度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一、合作事项简述

 为促进业务的共同发展,建立全面合作关系,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于2014年12月18日在常州签署《银企战略合作协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单位提供总量不超过30亿元等值人民币意向性融资授信额度。

 二、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1、合作双方主体范围

 甲方: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单位;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包括其下属分支机构。

 2、合作原则

 甲方将乙方作为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和主要合作银行,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选择乙方作为各项金融业务的主办行。乙方将甲方作为重要客户和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按照商业银行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为甲方提供优先、优质和高效的全方位综合金融服务。

 3、服务内容

 乙方将甲方及其下属单位作为最重要的客户和长期战略合作伙伴之一,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工商银行融资条件的前提下,为甲方及其下属单位提供总量不超过30亿元等值人民币意向性融资授信额度,主要为:

 (1)乙方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前提下,为甲方及其下属单位开展多渠道、多品种、多方式、全方位的传统融资服务,包括中长期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支持融资、票据业务等,并提供项目融资顾问、企业财务顾问、银团安排等高效、便利的优惠费率和服务。

 (2)乙方根据甲方及其下属单位经营和发展需要,在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接受甲方及其下属单位委托,协助其办理委托贷款相关事宜。

 (3)乙方充分利用自身在金融市场上的优势,为甲方及其下属单位发行长、短期融资债、中期票据、公司债等直接融资业务提供高效、便利的服务及优惠费率,并为甲方及其下属单位办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资产和债务重组、并购贷款、私募债务、金融租赁等投行创新业务及资本运作提供服务。

 4、其他事项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三、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作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对公司发展资金将起到保障作用,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扩张,尽快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对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具有重大意义,将进一步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四、其他

 如在本协议之下开展具体业务,相关合作协议尚需另行签署并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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