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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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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建新矿业 公告编号:2014-079号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收购中都矿产100%股权和购买北京部分房产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股东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新集团”)持有的凤阳县中都矿产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购买建新集团北京部分房产等相关议案,并决定2014年12月22日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等相关议案(具体详见2014年12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为方便投资者对公司收购建新集团持有的中都矿产10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和公司购买北京部分房产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现对上述两项关联交易事项作如下补充公告:

一、对公司收购建新集团持有的中都矿产100%股权关联交易进行补充披露

1、对《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收购建新集团持有的中都矿产100%股权关联关易公告》内容“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五).3(2)关于不具备勘探开采资质拟采取的解决办法、预计可具备相关质条件的时间和出让方承诺”作补充披露。

补充前该条款的内容为“中都矿产已取得探矿权证,建新集团承诺于2015年底前协助上市公司将采矿权证办结。”

补充后该条款的内容为“中都矿产已取得探矿权证,建新集团承诺于2015年底前协助上市公司将采矿权证办结。办理江山矿采矿权需具备江山矿地质资料汇交证明、矿产资源预申请(划定矿区范围)批复、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编制批复、采选工程安全专篇及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批复、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编制批复、水土保持论证方案编制批复、采选工程项目环境评价报告书编制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批复、采选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批复、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采选项目核准批复文件、矿山用地证明文件,目前相关工作尚在进行中,待上述条件具备后即可办理采矿权证。矿权评估时除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确定为40万元作为工程其他费用前期投入外,未考虑后续费用的承担问题,待股权转让完成后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中都矿产承担,据估算,后续费用的发生额将不超过1000万元。

为尽快取得采矿权证,公司及建新集团将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评审机构、地质队、设计院的沟通协调,及时将报告提交相关部门评审,力争早日取得相关批复文件。

截至日前,中都矿产矿业权权属不存在争议和瑕疵的情形,也不存在为股东担保以及股东对其资金占用情形。”

2、补充披露中都矿产审计报告。

为满足股权交易需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中都矿产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0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3年度、2014年1-10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瑞华专审字【(2014)01590028号】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凤阳县中都矿产服务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全文。

二、补充披露《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购买建新集团北京部分房产关联交易公告》

1、在公告中补充披露风险提示:公司本次购买房产于2014年9月29日设立抵押登记,至估价时点抵押权尚未解除;本次评估未考虑抵押权的设立对评估对象市场价值的影响,即评估对象未设立抵押权假设条件下的市场价值,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对公告内容“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1、标的资产概况”作补充披露

补充前该条款的内容为“公司本次购买资产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六区19号楼部分房产,具体如下:

序号房产证号坐落所在楼层建筑面积(㎡)
1X京房权证丰字第441494号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六区19号楼2层10121048.43
2X京房权证丰字第441495号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六区19号楼3层10131068.12
3X京房权证丰字第441490号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六区19号楼13层101131070.29
4X京房权证丰字第441491号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六区19号楼14层101141071.57
5X京房权证丰字第441484号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六区19号楼15层151213.56
合 计   5471.97

上述房产建新集团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正在办理中(建新集团承诺将尽快完成该房产《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工作);2014年9月29日已设立抵押登记,至本公告日抵押权尚未解除(建新集团承诺将在本合同签署后尽快完成解除抵押手续,以致本次交易房产过户手续的顺利完成);该部分资产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和冻结的情形。”

补充后该条款的内容为“公司本次购买资产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六区19号楼部分房产,具体如下:

序号房产证号坐落所在楼层建筑面积(㎡)帐面原值

(万元)

评估值

(万元)

1X京房权证丰字第441494号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六区19号楼2层10121048.431,6653,964
2X京房权证丰字第441495号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六区19号楼3层10131068.121,6964,039
3X京房权证丰字第441490号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六区19号楼13层101131070.291,7004,213
4X京房权证丰字第441491号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六区19号楼14层101141071.571,7024,218
5X京房权证丰字第441484号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六区19号楼15层151213.561,9274,864
合 计   5471.978,68921,297

建新集团于2012年11月购买该处房产,公司本次购买的房产面积仅为5471.97㎡。根据约定,办理房屋所有权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手续所产生的工本费等基本费用由公司承担,因该房屋转让而产生的各项税费则由公司与建新集团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应当承担的部分。

上述房产建新集团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正在办理中,建新集团承诺将尽快完成该房产《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工作,该土地使用权证需由该房地产开发商分户至建新集团,再由建新集团过户至公司名下,现建新集团正协同开发商办理分户相关手续,该事项不影响房产的正常使用;2014年9月29日已设立抵押登记,至本公告日抵押权尚未解除,建新集团承诺将在本合同签署后尽快完成解除抵押手续,以保障本次交易房产过户手续的顺利完成,上述房产抵押系建新集团融资需要而抵押给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协商,该行已同意于近日出具解除上述房产抵押的函件,相关解押手续现正在办理中;根据公司与建新集团的约定,房产转让协议生效需满足抵押权人出具解押函件、购买房产方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等条件。

除上述抵押权设置外,该资产不涉及质押、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和冻结的情形,亦不存在权属瑕疵情形。”

两公告除对上述内容作补充披露外,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收购建新集团持有的中都矿产100%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更新版)、《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购买建新集团北京部分房产的关联交易公告》(更新版)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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