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公司已于2014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披露《卧龙电气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临2014-049),且本公司股票自2014年12月8日起停牌。
目前,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已开展前期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进一步讨论,且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12月15日起继续停牌,且连续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
公司将严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承诺公司将尽快确定是否进行上述重大事项,并于股票停牌之日起的5个交易日内(含停牌当日)公告事项进展并复牌。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 12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