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目前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本公司如存在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3年11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沪调查通字2013-1-6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上述信息本公司已于2013年11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临2013-026)。
公司于2013年11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 《关于对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编号:沪证监决[2013]49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指出公司与吴江市黎里沪江日用化学品厂发生采购销售、资金拆借等关联交易中存在未及时披露等问题,对公司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上述信息本公司已于2013年11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临2013-025)。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决定书相关要求,公司于2013年12月17日召开五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问题的整改报告》,并于2013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临2013-027、临2013-028)。公司于2014年2月12日召开五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与吴江市黎里沪江日用化学品厂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整改措施落实的议案》,并于2014年2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临2014-004),相关整改工作完成。
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调查结论。
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年修订)》13.2.1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三十个交易日。交易期满后公司股票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本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年修订)》11.12.6条的要求,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前述公司被立案调查事项及相关进展,以及公司股票因此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