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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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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青鸟华光 公告编号:临2014--015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
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目前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本公司如存在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3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鲁证调查通字1351号)。因公司涉嫌未按规定披露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上述信息本公司已于2013年3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临2013-009),并在以后的历次定期报告中进行了披露。

 2013年8月15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下发的《关于要求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说明有关事项的监管函》(鲁证监函【2013】116号)、《关于对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3】6号)。

 2013年8月31日,公司根据山东监管局下发的《关于要求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说明有关事项的监管函》的要求,对该文件所要求的事项进行了公告说明并进行了信息披露(公告编号临2013-019)。

 2013年9月14日,公司根据《关于对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的要求,对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并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的说明暨整改报告的公告》和《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情况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21)。

 目前,公司仍在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立案调查之中,尚未收到相关结论。

 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年修订)》13.2.1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三十个交易日。交易期满后公司股票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本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年修订)》11.12.6条的要求,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前述公司被立案调查事项和及相关进展,以及公司股票因此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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