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1月24日发布了《关于转让长春高琦聚酰亚胺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和《关于转让江西先材纳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所持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因公司正会同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股权转让相关的会计处理问题进行讨论和研究,相关事项数额较大且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深圳惠程,股票代码:002168)于2014年11月28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4年12月2日(星期二)、2014年12月5日(星期五)先后发布了2014-120、2014-121《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目前由于相关事项仍在探讨之中,存在不确定性,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尽快披露股权过户会计处理问题的补充公告。
目前,公司仍在继续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深圳惠程,股票代码:002168)于2014年12月12日(星期五)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公司披露相关事项后复牌。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