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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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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14-087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聘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12日发布《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拟再次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2014年12月9日,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签署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保荐协议》,聘请东兴证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东兴证券已委派保荐代表人李刚安先生和张艳英女士,负责公司具体的保荐工作。

 公司非公开发行2,013万股股票事宜已于2014年1月完成,公司聘请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担任非公开发行2,013万股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15年12月31日终止。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2013年1月7日与广州证券签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协议》约定:“在持续督导期间,若甲方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并聘请其他保荐机构保荐,则自甲方与其他保荐机构签署保荐协议并生效之日起,乙方不再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因此,广州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非公开发行2,013万股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东兴证券承接,保荐代表人由广州证券张昱先生、郭磊先生更换为东兴证券李刚安先生和张艳英女士。

 东兴证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间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并承接公司非公开发行2,013万股股票的剩余持续督导期内(至2015年12月31日止)的督导工作。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以及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附:东兴证券简介、保荐代表人简历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日

 附:

 一、东兴证券简介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经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由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作为主要发起人发起设立的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注册资本20.04亿元,是国内规模较大的资产管理公司系证券公司之一。公司业务涵盖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与证券资产管理业务;金融产品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2013年,东兴证券实现营业收入20.34亿元,净利润6.68亿元。

 二、保荐代表人简历

 李刚安先生,保荐代表人,大学本科,中国注册会计师,经济师,现任东兴证券投资银行总部业务董事,13年投资银行从业经历。负责或协助完成了探路者(300005)、加加食品(002650)等IPO主承销保荐项目;长百集团(600856)借壳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项目;河南柳江生态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改制辅导等项目。

 张艳英女士,保荐代表人,经济学硕士,现任东兴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21年投资银行从业经历。主持或参与完成宏达新材(002211)IPO、加加食品(002650)IPO、京能热电(600578)IPO、数码视讯(300079)IPO、风神股份(600469)2008年非公开发行、精达股份(600577)非公开发行、锡业股份(000960)配股、云天化(600096)可转债、郴电国际(600969)IPO等主承销保荐项目;京新药业(002020)、紫光股份(000938)、亚泰集团(600881)、汇通水利(000415)股权分置改革项目;星美联合(000892)、首创证券借壳S前锋(600733)等重大资产重组及西部矿业(601168)IPO、宏达经编(002144)IPO等多家改制辅导及上市财务顾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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