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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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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春晖股份 公告编号:2014—068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28日以书面和短信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12月9日以现场及传真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8人,实参加会议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余炎祯先生支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方式对下述议案进行表决,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关于增选全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全奇先生的简历附后,全奇先生的提名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候选人声明请参阅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增选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见同日公告的《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69)。

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关于预提员工安置费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见同日公告的《关于预提员工安置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70)。

四、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增选全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预提员工安置费的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因此,公司董事会拟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现场会议于2014年12月26日下午2:30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详情见同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71)。

特此公告。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9日

附:全奇先生简历

全奇先生,男,1968 年11月生,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06年3月至2007年7月任深圳金牛会计师事务所任审计总审,2007年至2013年8月任深圳市吉祥腾达科技有限公司财务副总裁,2008年12月至2014年1月任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东莞融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计、资产评估类专家,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财务类专家。全奇先生已通过深交所组织的独立董事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全奇先生与持有春晖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春晖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春晖股份的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春晖股份 公告编号:2014—069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业务需要,公司拟对2014年1-11月报表进行审计。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要求,现就本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我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若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按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较高者确定。本公司原则上按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可收回金额,若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按该项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可收回金额。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014年11月末,由于本公司的纺丝相关主体专用生产设备购置于20世纪八、九十年代和21世纪初,当时的投资费用较高,设备的能耗较高,生产效率较低,部分设备型号已停产或被功能更好、效率更高的新型设备所代替。再加上纺丝设备国产化的大量提高,纺丝设备的价格也是在一直下降,所以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经测算公司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74,826,206.40元。为了真实地反映公司2014年1-11月的生产经营成果和2014年11月末底的资产负债情况,公司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74,826,206.40元。公司已于2014年1-11月报表中将该减值准备进行计提。

公司对以上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涉及往年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对以前年度的净利润不产生影响,对2014年1-11月会计报表当年的净利润影响为74,826,206.40元。

因此,公司不存在因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导致会计差错追溯调整产生最近连续两年亏损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春晖股份 公告编号:2014—070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提员工安置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业务需要,公司拟对2014年1-11月报表进行审计。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要求,现就本公司预提员工安置费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开平市政府《关于成立春晖股份国有股权转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开府构【2014】21号)文件精神,我公司制定了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安置方案,并于2014年9月2日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该安置方案,公司需对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支付一次性的补偿金,经测算至2014年12月需支付补偿金的金额约为3990.41万元。

公司本次员工安置费用的会计处理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六条的相关规定,应当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费用。

公司对以上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涉及往年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对以前年度的净利润不产生影响,对2014年1-11月会计报表当年的净利润影响为3990.41万元。

因此,公司不存在因本次预提员工安置费导致会计差错追溯调整产生最近连续两年亏损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春晖股份 公告编号:2014—071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14年12月26日下午2:30

● 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开平市长沙港口路10号19幢公司大会议室

●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一、 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12月9日做出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召集人)提议于2014年12月26日下午2:30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4年12月26日(星期五)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2月25日~2014年12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25日下午15:00至2014年12月2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19日(星期五);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开平市长沙港口路10号19幢公司大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与会议方式:

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增选全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审议《关于预提员工安置费的议案》。

以上议案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审议通过,详见2014年12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对象

(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截至2014年12月19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到会的,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

(三)公司保荐机构指定的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标准格式见附件1)。

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现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二)登记时间:2014年1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未在上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亦可参加公司股东大会。

(三)登记地址: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人须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五)会议联系人:关卓文、陆仲兴

(六)联系电话:0750-2276949 联系传真:0750-2276959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2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投票代码:360976;投票简称:春晖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0976;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总议案所有议案100
议案1关于增选全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00
议案2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0
议案3关于预提员工安置费的议案3.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7)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相关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1.00 元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 件 地 址 : xuningyan@p5w.net 。 网 络 投 票 业 务 咨 询 电 话 :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 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12月25日15:00至2014年12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关卓文、陆仲兴

联系电话:0750-2276949 传真:0750-2276959

联系地址:广东开平市三埠区长沙港口路10号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29300

2、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9日

附件:

1、异地股东发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标准格式(回执)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回 执

截至2014年 月 日,本单位(本人)持有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

股东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2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人): ,证券账号: 。持有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 现委托(姓名) 为本公司(人)的代理人,代表本公司(人)出席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该大会上代表本公司(人),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所列表决内容表决投票,如无指示,则由代理人酌情决定投票。

序号表决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增选全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关于预提员工安置费的议案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章):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全奇 ,作为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___次,未出席会议___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本人 全奇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全奇 (签署)

日 期:2014年12月9日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全奇先生为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二、被提名人符合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二十七、包括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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