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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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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基金关于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在2014年12月15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定期份额折算日为每年12月15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提前至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本次定期份额折算日为2014年12月15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定期折算日登记在册的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信诚300”,交易代码:165515)和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以下简称“信诚300A”,交易代码:150051)。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定期份额折算后信诚300 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折算日折算前信诚300 A的基金份额净值超出1.000元的部分将折算为信诚300的场内份额分配给信诚300A份额持有人。信诚300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两份信诚300份额将按一份信诚300 A份额获得新增信诚300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后,信诚300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1)信诚300折算

NAV后300=NAV前300-0.5×(NAV前 A-1.000)

信诚300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信诚300份额数=0.5×NUM前300×(NAV前 A-1.000)/NAV后300

其中:

NAV前300:定期份额折算前信诚300的基金份额净值,下同

NAV后300:定期份额折算后信诚300的基金份额净值,下同

NAV前 A:定期份额折算前信诚300A的基金份额净值,下同

NUM前300:定期份额折算前信诚300的份额数,下同

持有信诚300的场外份额的持有人将按上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信诚300的场外份额的分配;持有信诚300的场内份额的持有人将按上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信诚300的场内份额的分配。

信诚300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信诚300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2)信诚300A折算

定期份额折算后信诚300A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元

定期份额折算后信诚300A的份额数=定期份额折算前信诚300A份额的份额数

信诚300A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信诚300份额数=[NUM前 A×(NAV前 A-1.000)]/NAV后300

其中:

NUM前 A:定期份额折算前信诚300A的份额数,下同

信诚300A折算成信诚300的场内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3)信诚沪深300B份额折算

信诚沪深300B份额不进行份额折算,其基金份额净值和份额数保持不变。

4)折算后信诚300的总份额数

折算后信诚300的总份额数=定期份额折算前信诚300的份额数+信诚300持有人新增的信诚300份额数+信诚300A持有人新增的信诚300份额数。

5)举例:

假设2014年12月15日为定期份额折算日,当日折算前信诚3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21元,信诚300 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9元,信诚300 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83元,投资人甲持有信诚300份额的场内份额10000份,投资人乙持有信诚300 A份额5000份,投资人丙持有信诚300份额的场外份额10000份,投资人丁持有信诚300 B份额5000份,则:

份额折算日份额折算后信诚3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1.121-0.5×(1.059-1.000)=1.092元,信诚300 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元,信诚300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不变

投资人甲新增的信诚300份额数=[0.5×10000×(1.059-1.000)]/1.092=270份(场内份额截位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投资人乙新增的信诚300份额数=[5000×(1.059-1.000)]/1.092=270份(场内份额截位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投资人丙新增的信诚300份额数=[0.5×10000×(1.059-1.000)]/1.092=270.15份(场外新增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即:份额折算日份额折算后,投资人甲共持有信诚300份额的场内份额10270份,投资人乙共持有信诚300 A份额5000份及信诚300份额的场内份额270份,投资人丙共持有信诚300份额的场外份额10270.15份,投资人丁仍持有信诚300 B份额5000份。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定期份额折算日(即2014年12月15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信诚300A和信诚300B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进行份额折算。

(二)定期份额折算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4年12月16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信诚300A暂停交易,信诚300B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定期份额折算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4年12月17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信诚300A将于2014年12月17日上午9:30-10:30停牌一小时,并于2014年12月17日上午10:30复牌,信诚300B正常交易。

五、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4年12月17日信诚300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4年12月16日的信诚300A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信诚300A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第三个运作周年的约定收益后与2014年12月17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12月17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信诚300A于第三个运作周年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为信诚300场内份额分配给信诚300A的份额持有人,而信诚300为跟踪沪深300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信诚300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由于信诚300A新增份额折算成的信诚300的场内份额数和信诚300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份计入基金财产,持有较少信诚300A或信诚300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信诚300份额的可能性。

(四)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可致电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进行查询。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0日

信诚基金关于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在2014年12月15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定期份额折算日为每年12月15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提前至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本次定期份额折算日为2014年12月15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定期折算日登记在册的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信诚金融”,交易代码:165521)和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以下简称“800金融A”,交易代码:150157)。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定期份额折算后800金融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折算日折算前800金融A的基金份额净值超出1.000元的部分将折算为信诚金融的场内份额分配给800金融A份额持有人。信诚金融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两份信诚金融份额将按一份800金融A份额获得新增信诚金融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后,信诚金融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1)信诚金融份额折算

NAV后母=NAV前母-0.5×(NAV前A -1.000)

信诚金融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信诚金融份额数=0.5×NUM前母×(NAV前A -1.000)/NAV后母

其中:

NAV前母:定期份额折算前信诚金融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下同

NAV后母:定期份额折算后信诚金融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下同

NAV前A:定期份额折算前800金融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下同

NUM前母:定期份额折算前信诚金融份额的份额数,下同

持有信诚金融的场外份额的持有人将按上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信诚金融的场外份额的分配;持有信诚金融的场内份额的持有人将按上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信诚金融的场内份额的分配。

信诚金融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信诚金融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2)800金融A份额折算

定期份额折算后800金融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元

定期份额折算后800金融A份额的份额数=定期份额折算前800金融A份额的份额数

800金融A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信诚金融份额数=[NUM前A×(NAV前A -1.000)]/NAV后母

其中:

NUM前A:定期份额折算前800金融A份额的份额数,下同

800金融A份额折算成信诚金融份额的场内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3)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以下简称“800金融B”)的份额折算

800金融B份额不进行份额折算,其基金份额净值和份额数保持不变。

4)折算后信诚金融份额的总份额数

折算后信诚金融份额的总份额数=定期份额折算前信诚金融份额的份额数+信诚金融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信诚金融份额数+800金融A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信诚金融份额数。

5)举例:

假设2014年12月15日为定期份额折算日,当日折算前信诚金融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28元,800金融 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20元,800金融 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36元,投资人甲持有信诚金融份额的场内份额10000份,投资人乙持有800金融 A份额5000份,投资人丙持有信诚金融份额的场外份额10000份,投资人丁持有800金融 B份额5000份,则:

份额折算日份额折算后信诚金融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1.028-0.5×(1.020-1.000)=1.018元,800金融 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元,800金融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不变

投资人甲新增的信诚金融份额数=[0.5×10000×(1.028-1.000)]/1.018=137份(场内份额截位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投资人乙新增的信诚金融份额数=[5000×(1.028-1.000)]/1.018=137份(场内份额截位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投资人丙新增的信诚金融份额数=[0.5×10000×(1.028-1.000)]/1.018=137.52份(场外新增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即:份额折算日份额折算后,投资人甲共持有信诚金融份额的场内份额10137份,投资人乙共持有800金融 A份额5000份及信诚金融份额的场内份额137份,投资人丙共持有信诚金融份额的场外份额10137.52份,投资人丁仍持有800金融B份额5000份。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定期份额折算日(即2014年12月15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800金融A和800金融B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进行份额折算。

(二)定期份额折算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4年12月16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800金融A暂停交易,800金融B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定期份额折算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4年12月17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800金融A将于2014年12月17日上午9:30-10:30停牌一小时,并于2014年12月17日上午10:30复牌,800金融B正常交易。

五、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4年12月17日800金融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4年12月16日的800金融A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800金融A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第一个运作周年的约定收益后与2014年12月17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12月17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800金融A于第一个运作周年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为信诚金融场内份额分配给800金融A的份额持有人,而信诚金融为跟踪中证800金融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800金融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由于800金融A新增份额折算成的信诚金融的场内份额数和信诚金融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持有较少800金融A或信诚金融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信诚金融份额的可能性。

(四)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可致电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进行查询。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0日

信诚基金关于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在2014年12月15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定期份额折算日为每年12月15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提前至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本次定期份额折算日为2014年12月15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定期折算日登记在册的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信诚医药”,交易代码:165519)和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以下简称“800医药A”,交易代码:150148)。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定期份额折算后800医药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折算日折算前800医药A的基金份额净值超出1.000元的部分将折算为信诚医药的场内份额分配给800医药A份额持有人。信诚医药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两份信诚医药份额将按一份800医药A份额获得新增信诚医药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后,信诚医药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1)信诚医药份额折算

NAV后母=NAV前母-0.5×(NAV前A -1.000)

信诚医药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信诚医药份额数=0.5×NUM前母×(NAV前A -1.000)/NAV后母

其中:

NAV前母:定期份额折算前信诚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下同

NAV后母:定期份额折算后信诚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下同

NAV前A:定期份额折算前800医药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下同

NUM前母:定期份额折算前信诚医药份额的份额数,下同

持有信诚医药的场外份额的持有人将按上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信诚医药的场外份额的分配;持有信诚医药的场内份额的持有人将按上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信诚医药的场内份额的分配。

信诚医药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信诚医药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2)800医药A份额折算

定期份额折算后800医药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元

定期份额折算后800医药A份额的份额数=定期份额折算前800医药A份额的份额数

800医药A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信诚医药份额数=[NUM前A×(NAV前A -1.000)]/NAV后母

其中:

NUM前A:定期份额折算前800医药A份额的份额数,下同

800医药A份额折算成信诚医药份额的场内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3)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以下简称“800医药B”)的份额折算

800医药B份额不进行份额折算,其基金份额净值和份额数保持不变。

4)折算后信诚医药份额的总份额数

折算后信诚医药份额的总份额数=定期份额折算前信诚医药份额的份额数+信诚医药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信诚医药份额数+800医药A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信诚医药份额数。

5)举例:

假设2014年12月15日为定期份额折算日,当日折算前信诚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22元,800医药 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61元,800医药 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83元,投资人甲持有信诚医药份额的场内份额10000份,投资人乙持有800医药 A份额5000份,投资人丙持有信诚医药份额的场外份额10000份,投资人丁持有800医药 B份额5000份,则:

份额折算日份额折算后信诚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1.122-0.5×(1.061-1.000)=1.092元,800医药 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元,800医药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不变

投资人甲新增的信诚医药份额数=[0.5×10000×(1.061-1.000)]/1.092=279份(场内份额截位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投资人乙新增的信诚医药份额数=[5000×(1.061-1.000)]/1.092=279份(场内份额截位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投资人丙新增的信诚医药份额数=[0.5×10000×(1.061-1.000)]/1.092=279.30份(场外新增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即:份额折算日份额折算后,投资人甲共持有信诚医药份额的场内份额10279份,投资人乙共持有800医药 A份额5000份及信诚医药份额的场内份额279份,投资人丙共持有信诚医药份额的场外份额10279.30份,投资人丁仍持有800医药B份额5000份。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定期份额折算日(即2014年12月15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800医药A和800医药B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进行份额折算。

(二)定期份额折算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4年12月16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800医药A暂停交易,800医药B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定期份额折算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4年12月17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800医药A将于2014年12月17日上午9:30-10:30停牌一小时,并于2014年12月17日上午10:30复牌,800医药B正常交易。

五、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4年12月17日800医药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4年12月16日的800医药A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800医药A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第二个运作周年的约定收益后与2014年12月17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12月17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800医药A于第二个运作周年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为信诚医药场内份额分配给800医药A的份额持有人,而信诚医药为跟踪中证800制药与生物科技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800医药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由于800医药A新增份额折算成的信诚医药的场内份额数和信诚医药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持有较少800医药A或信诚医药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信诚医药份额的可能性。

(四)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可致电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进行查询。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0日

信诚基金关于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在2014年12月15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定期份额折算日为每年12月15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提前至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本次定期份额折算日为2014年12月15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定期折算日登记在册的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信诚有色”,交易代码:165520)和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以下简称“800有色A”,交易代码:150150)。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定期份额折算后800有色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折算日折算前800有色A的基金份额净值超出1.000元的部分将折算为信诚有色的场内份额分配给800有色A份额持有人。信诚有色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两份信诚有色份额将按一份800有色A份额获得新增信诚有色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后,信诚有色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1)信诚有色份额折算

NAV后母=NAV前母-0.5×(NAV前A -1.000)

信诚有色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信诚有色份额数=0.5×NUM前母×(NAV前A -1.000)/NAV后母

其中:

NAV前母:定期份额折算前信诚有色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下同

NAV后母:定期份额折算后信诚有色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下同

NAV前A:定期份额折算前800有色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下同

NUM前母:定期份额折算前信诚有色份额的份额数,下同

持有信诚有色的场外份额的持有人将按上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信诚有色的场外份额的分配;持有信诚有色的场内份额的持有人将按上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信诚有色的场内份额的分配。

信诚有色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信诚有色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2)800有色A份额折算

定期份额折算后800有色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元

定期份额折算后800有色A份额的份额数=定期份额折算前800有色A份额的份额数

800有色A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信诚有色份额数=[NUM前A×(NAV前A -1.000)]/NAV后母

其中:

NUM前A:定期份额折算前800有色A份额的份额数,下同

800有色A份额折算成信诚有色份额的场内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3)信诚中证800有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以下简称“800有色B”)的份额折算

800有色B份额不进行份额折算,其基金份额净值和份额数保持不变。

4)折算后信诚有色份额的总份额数

折算后信诚有色份额的总份额数=定期份额折算前信诚有色份额的份额数+信诚有色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信诚有色份额数+800有色A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信诚有色份额数。

5)举例:

假设2014年12月15日为定期份额折算日,当日折算前信诚有色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10元,800有色 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61元,800有色 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59元,投资人甲持有信诚有色份额的场内份额10000份,投资人乙持有800有色 A份额5000份,投资人丙持有信诚有色份额的场外份额10000份,投资人丁持有800有色 B份额5000份,则:

份额折算日份额折算后信诚有色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1.110-0.5×(1.061-1.000)=1.080元,800有色 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元,800有色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不变

投资人甲新增的信诚有色份额数=[0.5×10000×(1.061-1.000)]/1.080=282份(场内份额截位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投资人乙新增的信诚有色份额数=[5000×(1.061-1.000)]/1.080=282份(场内份额截位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投资人丙新增的信诚有色份额数=[0.5×10000×(1.061-1.000)]/1.080=282.41份(场外新增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即:份额折算日份额折算后,投资人甲共持有信诚有色份额的场内份额10282份,投资人乙共持有800有色 A份额5000份及信诚有色份额的场内份额282份,投资人丙共持有信诚有色份额的场外份额10282.41份,投资人丁仍持有800有色B份额5000份。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定期份额折算日(即2014年12月15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800有色A和800有色B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进行份额折算。

(二)定期份额折算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4年12月16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800有色A暂停交易,800有色B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定期份额折算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4年12月17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800有色A将于2014年12月17日上午9:30-10:30停牌一小时,并于2014年12月17日上午10:30复牌,800有色B正常交易。

五、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4年12月17日800有色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4年12月16日的800有色A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800有色A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第二个运作周年的约定收益后与2014年12月17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12月17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800有色A于第二个运作周年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为信诚有色场内份额分配给800有色A的份额持有人,而信诚有色为跟踪中证800有色金属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800有色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由于800有色A新增份额折算成的信诚有色的场内份额数和信诚有色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份计入基金资产,持有较少800有色A或信诚有色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信诚有色份额的可能性。

(四)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可致电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进行查询。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0日

信诚基金关于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4年12月8日于证监会指定媒体及公司网站上刊登了《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本基金将于2014年12月12日开放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与转换业务,现就具体相关事宜作如下提示: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信诚添金分级债券
基金主代码55001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本基金以“运作周年滚动”的方式运作。季季添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3个月开放申购和赎回一次,岁岁添金在任一运作周年内封闭运作,仅在每个运作周年到期日开放申购和赎回一次。每次开放仅开放一个工作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12月1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14年12月12日
赎回起始日2014年12月12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2014年12月12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2014年12月12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信诚季季添金信诚岁岁添金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550015550016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季季添金份额(以下简称“季季添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3个月开放申购和赎回一次,开放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3个月的对日;本基金岁岁添金份额(以下简称“岁岁添金”) 在任一运作周年内封闭运作,仅在每个运作周年到期日开放申购和赎回一次,开放日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一年的对日,即运作周年到期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开放日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如后续月份实际不存在对日的,则到期日提前至上一工作日。2014年12月12日为季季添金与岁岁添金共同的开放日, 即在该日15:00前接受办理季季添金与岁岁添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基金管理人决定顺延本基金开放申购与赎回的,其开放日为该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通过代销网点申购季季添金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已有认、申购季季添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首次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 元。本基金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代销网点的投资人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2)通过代销网点申购岁岁添金每笔最低认购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投资人在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岁岁添金申购业务的不受首次直销网点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最低申购金额为每笔5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1)季季添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2)岁岁添金的申购费率为:

基金名称申购费率
M<100万0.60%
100万≤M<200万0.40%
200万≤M<500万0.20%
M≥500万1000元/笔

岁岁添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季季添金的申购价格以人民币1.000元为基准进行计算;岁岁添金采用 “未知价”原则,即基金份额的申购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季季添金或岁岁添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基金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季季添金和岁岁添金都不收取赎回费用。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季季添金的赎回价格以人民币1.000元为基准进行计算;岁岁添金采用 “未知价”原则,即基金份额的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本次开放日,所有经确认有效的季季添金和岁岁添金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1) 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并按照各基金合同约定将该费用的相应比例部分归入基金资产;

(2) 转换时根据转换出基金与转换入基金的申购费的高低收取补差费用,申购费补差费用的具体费率根据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表确定,其中对转换申购补差费按价外法收取, 转换入份额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转换入金额=B×C×(1-D) /(1+G)+F

转换入份额=转换入金额 / E

其中,

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G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

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F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若转出基金为非货币市场基金的,则F=0

(3) 当转出基金或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用为固定费用时,则该基金计算补差费率时的申购费率视为0。

(4) 举例:

某投资者将其持有不到1年的10万份信诚精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为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季季添金份额,则这部分信诚精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季季添金采用“确定价”原则,即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1.000元为基准进行计算,且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为0%。假设转换日的信诚精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0.9241元,因转换入金额低于100万元,故对应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为1.5%。则基金转换计算结果如下

转换入金额=100,000×0.9241×(1-0.5%) /(1+0)+0=91,947.95元

转换入份额=91,947.95/1.000=91,947.95 份

即,在不考虑比例确认的情况下,该投资者承担462.05元转换费(含462.05元赎回费和0元申购补差费)后,将获得91,947.95份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季季添金份额。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适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目前暂适用于本基金与本公司募集管理的以下基金: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精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盛世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三得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经典优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优胜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信诚优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月月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信诚幸福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基金份额转换业务(只适用于前端收费模式)。

本公司今后募集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基金转换业务。具体信息可参见届时相关公告文件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进行咨询。

(2)业务办理时间

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3)有关基金日常转换业务的具体业务规则敬请查询2008年10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的《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目前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情况以届时公告为准。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直销柜台: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邮编200120,直销传真:021-50120895,客服热线:400-666-0066。

(2)网上直销平台:交易网址www.xcfunds.com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场外非直销机构包括: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藏同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基金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具体申购赎回安排和网点名单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发售公告以及其他相关的业务公告)。

其中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目前仅开通季季添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季季添金份额的转换转入与转换转出业务暂不开通办理,敬请投资者留意。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3年3月12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工作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季季添金和本基金岁岁添金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以及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季季添金、岁岁添金和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并在前述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季季添金、岁岁添金和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9季季添金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披露的特别说明

季季添金开放日,按照折算比例调整季季添金的基金份额,同时将季季添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000元。

为方便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季季添金开放日当日通过本公司网站及销售机构披露的净值为折算调整至1.0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对应查询到的持有的基金份额为折算调整后的基金份额。

季季添金开放日当日通过指定报刊披露的净值仍然为折算日前一日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调整至1.0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将在开放日后一工作日的指定报刊予以披露。

开放日当日, 季季添金按照1.0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办理申购与赎回。

10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本次开放日,即2014年12月12日,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2)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季季添金份额和岁岁添金份额。以“运作周年滚动”的方式运作。季季添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3个月开放申购和赎回一次,岁岁添金在任一运作周年内封闭运作,仅在每个运作周年到期日开放申购和赎回一次。每次开放仅开放一个工作日。季季添金和岁岁添金的收益计算方式不同,其中,季季添金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本基金在扣除季季添金的本金和应计收益后的全部剩余资产归岁岁添金享有,亏损以岁岁添金的资产净值为限由岁岁添金首先承担。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季季添金的约定收益,在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的情况下,季季添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3) 季季添金的开放日和折算基准日为同一工作日。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3个月的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将对季季添金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季季添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 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季季添金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假设岁岁添金的开放日为T日,则折算基准日为T-2日。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岁岁添金每年折算一次。折算基准日日终,岁岁添金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将调整为1.000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岁岁添金的份额数将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具体的折算方式及折算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4) 本基金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原则: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在季季添金或岁岁添金的每个开放日(T 日)的下一个工作日(T+1 日),所有经确认有效的季季添金和岁岁添金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

在任一运作周年的第四个季季添金的开放日,即季季添金和岁岁添金的共同开放日(T日)提出的对于季季添金和岁岁添金的申购申请,如果对季季添金和岁岁添金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季季添金的份额余额等于岁岁添金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所有经确认有效的季季添金和岁岁添金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如果对季季添金和岁岁添金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季季添金的份额余额小于岁岁添金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所有经确认有效的季季添金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并对岁岁添金分以下三种情形进行处理:

i. 在对季季添金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如果仅对岁岁添金的有效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季季添金的份额余额等于岁岁添金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对岁岁添金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不予确认;

ii. 在对季季添金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如果仅对岁岁添金的有效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季季添金的份额余额仍小于岁岁添金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对岁岁添金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不予确认,并按照季季添金的份额余额等于岁岁添金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的原则,对岁岁添金的份额余额进行按比例强制赎回;

iii. 在对季季添金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如果仅对岁岁添金的有效赎回申请进行确认,此时季季添金的份额余额大于岁岁添金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按照季季添金的份额余额等于岁岁添金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的原则,对岁岁添金的有效申购申请进行按当日申请比例进行成交确认,而不会对岁岁添金既有的份额余额进行强制赎回。

如果对季季添金和岁岁添金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季季添金的份额余额大于岁岁添金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所有经确认有效的岁岁添金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并对季季添金分以下三种情形进行处理:

i. 在对岁岁添金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如果仅对季季添金的有效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季季添金的份额余额等于岁岁添金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对季季添金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不予确认;

ii. 在对岁岁添金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如果仅对季季添金的有效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季季添金的份额余额仍大于岁岁添金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对季季添金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不予确认,并按照季季添金的份额余额等于岁岁添金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的原则,对季季添金的份额余额进行按比例强制赎回;

iii. 在对岁岁添金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如果仅对季季添金的有效赎回申请进行确认,此时季季添金的份额余额小于岁岁添金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按照季季添金的份额余额等于岁岁添金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的原则,对季季添金的有效申购申请进行按当日申请比例进行成交确认,而不会对季季添金既有的份额余额进行强制赎回。

具体的确认计算方法及确认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5)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14年11月28日发布的《信诚基金关于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基金之季季添金份额第三个运作周年利差设定的公告》,本基金第三个运作周年的利差值确定为2.0%。

(6)季季添金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年约定收益率将在每个开放日前的第二个工作日设定,并在开放日公告。本次开放日次日起所适用的季季添金的年约定收益率将根据此次季季添金的开放日的前第二个工作日,即2014年12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年利率(当时适用税率)进行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季季添金份额的年约定收益率(单利)= 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利差

= 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季季添金的年约定收益率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季季添金的约定收益,在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的情况下,季季添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季季添金收益率计算的具体规定请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7)有关本基金此次开放日开放申购、赎回与转换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8)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及份额折算业务详情,可致电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进行查询。

(9)为确保投资人能够及时收到对账单,请投资人注意核对开户信息是否准确、完整。如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机构更正相关资料。

(10)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0日

关于信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投资者办理跨系统转托管及份额

配对转换业务的公告

信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4年11月28日正式生效。

根据《信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基金发售结束后,场外认购的全部份额将确认为信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场内简称:信诚TMT,基金代码:165522);场内认购的全部份额将按1∶1的比例确认为信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场内简称:中证TMTA,基金代码:150173)与信诚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份额(场内简称:中证TMTB,基金代码:150174)。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信诚TMT份额接受场外与场内申购和赎回;中证TMTA份额、中证 TMTB份额只上市交易,不接受申购和赎回。

为向投资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4年12月11日起,开通信诚TMT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以及信诚TMT与中证TMTA和中证 TMTB之间的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为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提出申请,自2014年12月11日起开通信诚TMT跨系统转托管业务,通过场内、场外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自2014年12月11日起可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实现信诚TMT在两个登记系统之间的转托管。在场内,中证 TMTA和中证 TMTB的份额持有人应将相应份额“合并转换”为信诚TMT后,方可将信诚TMT转托管至场外。通过场外认购取得信诚TMT的份额持有人拟持有中证 TMTA和中证 TMTB的,需先将信诚TMT通过跨系统转托管转至场内后,方可“分拆转换”为中证 TMTA和中证 TMTB,从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上市交易。信诚TMT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需按照中登的相关规定办理。

二、份额配对转换业务

(一)份额配对转换是指信诚TMT与中证 TMTA和中证 TMTB之间的配对转换,包括分拆和合并两个方面。

1. 分拆。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两份信诚TMT的场内份额申请转换成一份中证 TMTA与一份中证 TMTB的行为。

2. 合并。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一份中证 TMTA与一份中证 TMTB进行配对申请转换成两份信诚TMT的场内份额的行为。

信诚TMT的场外份额不进行份额配对转换。在信诚TMT的场外份额通过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内后,可按照份额配对转换规则进行操作。

(二)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依据中登有关规定获得业务办理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具有配对转换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为: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中信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兴业证券、长江证券、安信证券、西南证券、中信证券(浙江)、湘财证券、民生证券、国元证券、渤海证券、华泰证券、山西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东兴证券、东吴证券、信达证券、东方证券、方正证券、长城证券、光大证券、广州证券、东北证券、南京证券、上海证券、新时代证券、国联证券、浙商证券、平安证券、华安证券、国海证券、财富证券、东莞证券、中原证券、国都证券、东海证券、中银国际证券、恒泰证券、国盛证券、华西证券、宏源证券、齐鲁证券、世纪证券、第一创业证券、金元证券、中航证券、华林证券、德邦证券、西部证券、广发华福证券、华龙证券、中金公司、财通证券、华鑫证券、瑞银证券、中投资券、中山证券、红塔证券、西藏同信证券、日信证券、联讯证券、江海证券、天源证券、银泰证券、国金证券、民族证券、华宝证券、厦门证券、华融证券、财达证券、天风证券、中天证券、大通证券、华创证券、首创证券、国开证券、川财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中登将对具备基金分拆转换及合并转换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名单进行更新,投资者可登陆中登网站(www.chinaclear.cn)查询最新名单,本公司对该名单的更新不再另行公告。

(三)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份额配对转换业务时除外)。上述时间以外不予办理。

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将对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

(四)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办理规则

1、投资者以中登深圳分公司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深市证券账户”)申报份额配对转换业务中的“分拆”或“合并”指令,申报前需备足对价,即投资者提出“合并”申请时,其所申报的深市证券账户上须有足够的、可交易的中证 TMTA份额和中证 TMTB份额;投资者提出“分拆”申请时,其所申报的深市证券账户上须有足够的、可交易的信诚TMT基金份额。

2、投资者通过业务办理机构提出份额配对转换申请的,统一以信诚TMT的交易代码“165522”作为申请指令的证券代码,以份额为单位进行“合并”或“分拆”申报。

3、“合并”或“分拆”每笔申请的份额数必须是偶数,投资者在业务办理机构提交的每笔申请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合并”或“分拆”每笔申报的最低份额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4、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应对投资者每笔“分拆”或“合并”申请的可用份额数量进行检查并对相应基金份额进行预冻结。

5、在交易时间内,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办理机构通过深证通FDEP消息传输系统将份额配对转换申报指令发送给中登的基金业务系统。正常情况下,中登深圳分公司在T日收市后对投资者T日交易时间内提交的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并进行份额变更处理,办理转出基金份额的扣除以及转入基金份额的登记。自T+1日起(包括该日)投资者可查询基金份额配对转换的成交情况。

6、投资者T日提出的M份份额“分拆”申请被确认成功后,中登深圳分公司将在投资者所申报的深市证券账户上扣减M份信诚TMT,同时增加M/2份中证 TMTA与M/2份中证 TMTB。正常情况下,自T+1日(含该日)起新增的中证 TMTA与中证 TMTB可进行交易。

7、投资者T日提出的N份份额“合并”申请被确认成功后,中登深圳分公司将在投资者所申报的深市证券账户上扣减N/2份中证 TMTA和N/2份中证 TMTB,同时增加N份信诚TMT。正常情况下,自T+1日(含该日)起新增的信诚TMT基金份额可进行赎回等交易。

8、信诚TMT的场外份额如需申请进行“分拆” ,须跨系统转托管为信诚TMT的场内份额后方可进行。

9、投资者提出的份额配对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10、投资者提交申请“合并”或“分拆”的基金份额在当日撤销申请前不能再进行卖出或赎回等交易。

11、份额配对转换应遵循届时发布的相关业务规则。

运作期内场内份额配对转换程序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最新业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人可视情况对上述规定作出调整,基金管理人将按规定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五)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费用

 投资者申请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时,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办理机构暂不收取业务办理费用。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司网址:www.xcfund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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