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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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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14-046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独立董事买卖公司股票收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周灿鸿先生证券账户于2014年8月5日至2014年8月15日期间发生违规买卖“广东明珠”股票行为,该行为所得收益为人民币捌万捌仟玖佰陆拾陆元零角贰分(¥88,966.02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监公司字[2007]56号)第十三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1.6条的相关规定,以及根据《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于2014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周灿鸿先生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意见》,对周灿鸿先生证券账户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所得收益作出决定:由公司收回周灿鸿先生违规买卖公司股票所得收益人民币捌万捌仟玖佰陆拾陆元零角贰分(¥88,966.02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编号为临2014-026的公告。

 截止2014年12月8日,本公司已收到周灿鸿先生上述全额所得收益人民币88,966.02元。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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