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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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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14-101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大股东上海盈方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方微电子”)的通知,盈方微电子于2014年12月2日将其持有的原质押给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27%,该股权质押的事项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大股东进行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全部解除,并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同时,盈方微电子于2014年12月2日又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27%)质押给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质押期限为 1098天,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12月2日,回购交易日为2017年12月4日,即质押双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手续时为止。

 截止公告日,盈方微电子持有本公司股份211,692,576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92%;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31,52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6.11%。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14-102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4年1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大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经核查发现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

 1、原文为“盈方微电子于2014年12月2日将其持有的原质押给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27%,该股权质押的事项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大股东进行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全部解除”现更正为“盈方微电子于2014年12月2日将其持有的原质押给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0.41%,该股权质押的事项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大股东进行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全部解除”;

 2、原文为“盈方微电子于2014年12月2日又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27%)质押给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现更正为“盈方微电子于2014年12月2日又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0.41%)质押给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除上述更正外,《关于大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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