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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0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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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工等。

(4)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台海核电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2014年1-8月前五名客户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
1吉林中意核管道制造有限公司9,707.7435.84
2中国中原对外工程有限公司6,690.1024.70
3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3,908.5714.43
4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2,014.567.44
5德阳万达重型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1,374.205.07
合计23,695.1787.48

2013年度前五名客户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
1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6,445.2130.85
2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4,748.9422.73
3德阳万达重型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2,317.3311.09
4德阳市中恒重工机械有限公司902.464.32
5上海阿波罗机械股份有限公司839.404.02
合计15,253.3473.01

注:2013年,台海核电控股子公司德阳台海还向德阳九益(与德阳万达受同一方控制)销售锻件363.97万元。

2012年度前五名客户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
1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6,107.1941.41
2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2,975.0720.17
3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1,616.7610.96
4上海阿波罗机械股份有限公司792.525.37
5四川精诚机械有限公司624.264.23
合计12,115.8082.14

2011年度前五名客户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
1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7,079.6563.37
2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3,528.7431.59
3上海阿波罗机械股份有限公司136.751.22
4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台山项目部79.150.71
5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74.780.67
合计10,899.0697.56

核电专用设备制造业在客户分布和收入实现进度两个方面具有以下二个显著特点:

首先,由于目前国内只有中核工程、中广核工程和国核技工程具有核电站总承包资质,因此台海核电的客户较为集中,台海核电通过提供符合上述工程公司技术、性能、质量及供货时间等要求的产品,以招投标方式取得订单,台海核电与上述具有总承包资质的工程公司无关联关系,亦不存在重大依赖。

其次,核电专用设备制造业的生产具有“订单生产、项目定制”的特点,这使核电设备制造商的收入实现进度受项目工程进度影响较大,尤其在产能较为有限的情况下。

报告期内,除德阳台海与德阳万达重型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阳万达”)、德阳九益发生关联交易外,台海核电与其他前五名客户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情形。德阳万达为台海核电控股子公司德阳台海之总经理陈勇控制的企业。

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中,除德阳万达、德阳九益为德阳台海关联方外,台海核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和持有台海核电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其它客户中不存在占有权益的情况。

(四)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台海核电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如下:

项目2014年1-8月2013年2012年2011年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材料总成本6,980.7567.04%4,221.7744.68%3,069.2145.42%933.4021.36%
制造费用2,078.5219.96%3,394.5135.93%2,357.1534.88%2,654.5960.75%
人工成本683.086.56%1,077.3411.40%752.7211.14%559.7212.81%
外协加工0.540.01%00.00%205.053.03%13.720.31%
能源670.376.44%755.257.99%373.685.53%208.574.77%
总成本10,413.26100.00%9,448.87100.00%6,757.80100.00%4,370.00100.00%

1、主要原材料和辅助材料

台海核电生产用主要原材料为废钢、铬铁、镍板及核级焊材等,其他重要辅助材料包括钼铁、硅铁、铬铁矿砂等材料,无损检测用材料,精炼用耐火材料及液氧、液氮、液氩等工业气体。报告期内上述主要原材料和辅助材料占营业成本的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名称2014年1-8月2013年2012年2011年
金额比重金额比重金额比重金额比重
主要原材料废钢709.986.82%348.863.47%199.282.95%21.530.49%
铬铁537.335.16%225.672.24%165.332.45%28.030.64%
镍板3,091.3629.69%813.398.08%545.778.08%113.132.59%
电焊条45.850.44%65.480.65%94.731.40%13.710.31%
钼铁792.427.61%250.122.49%141.392.09%37.660.86%
硅铁75.280.72%36.360.36%3.710.05%2.920.07%
辅助材料铸造材料333.723.20%453.934.51%293.524.34%25.600.59%
耐火材料191.711.84%246.852.45%78.601.16%8.540.20%
工业气体335.983.23%399.573.97%156.252.31%111.652.55%
无损检测材料86.840.83%300.832.99%207.063.06%579.9813.27%

2、原材料供应及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台海核电所需主要原材料为废钢、镍板、铬铁、核级焊材等,市场供应充足稳定,能够满足台海核电的生产需求。液化气和液氩、氧、氮的采购已经签订长期采购合同。台海核电的采购流程和价格严格按照台海核电《采购控制程序》进行。

报告期内,台海核电采购原材料平均价格如下:

单位:万元/吨

名称2014年1-8月2013年2012年2011年
单价变动率单价变动率单价变动率单价
镍板(Ni9996)11.463137.87%8.3146-18.25%10.1713-14.08%11.8382
废钢0.2471-4.71%0.25930.00%0.2593-23.72%0.3399
钼铁8.7362-12.85%10.024115.36%8.6893-32.27%12.8286
高碳铬铁0.8679-7.49%0.9381-8.72%1.02780.00%1.0278
生铁0.2679-3.48%0.2776-3.53%0.2878-17.95%0.3507
硅铁0.5469-10.06%0.60817.04%0.5681-10.35%0.6337
铝锭1.2664-0.95%1.2785-6.63%1.3693-5.69%1.4519
金属锰1.28600.12%1.2844-5.78%1.3631-23.21%1.7751
铌铁17.9332-2.41%18.3761-0.75%18.5150-4.41%19.3689
铬铁矿砂0.2013-1.01%0.2034-15.78%0.2415-27.38%0.3325
呋喃树脂1.5299-0.01%1.5300-7.84%1.6602-19.07%2.0513
石英砂0.04194.91%0.03990.00%0.0399-7.29%0.0431
冶金石灰0.1308-0.00%0.13080.00%0.13080.00%0.1308
石墨电极1.1506-1.20%1.1646-1.62%1.18380.00%1.1838

3、报告期内台海核电前五名供应商情况如下

2014年1-8月前五名供应商

单位:万元,%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占当年采购总额的比例
1沈阳诚通金属有限公司镍板3,060.5616.27%
3山东宝鼎重工实业有限公司钢锭2,339.6712.44%
3德阳万达重型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锻件1,036.725.51%
德阳市九益锻造有限公司钢锭1,000.175.32%
4青岛盛金慧诚工贸有限公司钼铁1419.047.54%
5烟台泰亿合金材料有限公司铬铁、硅铁等1250.666.65%
合计 10,106.8253.73%

注:德阳万达重型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和德阳市九益锻造有限公司同受陈勇控制,故其采购数据合并计算。

2013年度前五名供应商

单位:万元,%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占当年采购总额的比例
1德阳市九益锻造有限公司钢锭2,418.4814.66%
德阳万达重型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锻件467.092.83%
2禹城通裕新能源机械铸造有限公司钢锭1,367.128.28%
3烟台市汇通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液化气、天然气1,286.457.80%
4烟台泰亿合金材料有限公司铬铁、硅铁等764.764.63%
5烟台市中拓合金钢有限责任公司炉辊753.034.56%
合计 7,056.9342.76%

2012年度前五名供应商

单位:万元,%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占当年采购总额的比例
1烟台孚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镍板1,197.3312.60%
2烟台金川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镍板、铬铁等1,036.0910.90%
3济南力鲁特实业有限公司钢锭710.567.48%
4烟台市汇通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天燃气、石油气464.334.89%
5特纳自动化(香港)有限公司焊材454.174.78%
合计 3,862.4840.65%

2011年度前五名供应商

单位:万元,%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占当年采购总额的比例
1上海曲成贸易有限公司镍板1073.2913.62%
2青岛盛金慧诚工贸有限公司钼铁725.449.20%
3上海夏商贸易有限公司镍板458.275.81%
4特纳自动化(香港)有限公司焊材452.935.75%
5烟台市芝罘科达无损探伤材料厂胶片442.635.62%
合计 3,152.5640.00%

报告期内,台海核电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报告期内前五位供应商除德阳万达、德阳九益为德阳台海关联方外,其它供应商不存在为台海核电关联方的情况。

除2014年1-8月年前五大供应商德阳万达、德阳九益为德阳台海关联方外,台海核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台海核电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上述其它供应商没有关联关系,也未持有其权益。

报告期内,德阳台海向关联方采购的产品主要为轴、球面镦、平面镦等钢锭和机加工锻件。由于相关采购产品均为定制、非标准产品,不具有市场可参考价格。德阳台海采购时的价格为根据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并结合合理的市场毛利水平,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

(五)台海核电的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情况

1、安全生产情况

安全生产是台海核电生产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台海核电制定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制度》、《安全作业管理制度》等系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负责,同时根据各部门提名,为各部门配备了兼职安全员,各生产班组长定为本班组安全员,从而建立起台海核电的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管理网络中的所有人员,对台海核电的安全生产进行了管理与监督。台海核电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配备了四名专职安全员(包括辐射专职安全员)及兼职消防管理员。通过以上工作,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安全生产层级管理。在日常生产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安全责任人不定期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演习、定期对职工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培训,提高职工的个人防范意识和安全意识,台海核电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实施。

台海核电设立以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规,报告期内从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根据2014年4月16日,烟台市莱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所下发的《证明》,证明自2011年1月1日至今,台海核电在生产经营中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未发现违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和记录,也没有因违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而受到处罚。

2、环境保护情况

台海核电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气、粉尘、废水、γ射线、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台海核电制定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对分厂、子公司各类污染源和各项环保设施的监督管理,台海核电外排污染物都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对于探伤检验过程中涉及的辐射管理,山东省环境保护局于2007年11月26日向台海核电颁发了《辐射安全许可证》(鲁环辐证[06038]),许可台海核电从事使用Ⅱ类放射源和Ⅱ类射线装置活动。

2014年4月,台海核电因“生产切割粉尘污染防治设施故障未及时修复,切割粉尘无组织排放”,被烟台市环境保护局做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限期治理,予以警告”的处理决定。2014年5月19日,烟台市环境保护局出具了《证明》,确认台海核电的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其的处理情形亦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除上述情形外,自2011年1月1日至今,台海核电在生产经营中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未发现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和记录,也没有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而受到处罚。

(六)台海核电的产品质量控制情况

1、质量标准

由于核电专用设备制造行业的特殊性,为保证核电站的安全,确保台海核电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的规定要求,台海核电在生产过程中除执行《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9001:2008)外,同时还按照下列核电设备行业相关规范组织生产并进行质量监督:

序号标准代号文件名称或具体内容
行业标准
1法国RCC-M标准《压水堆核电厂核岛机械设备建造规则》(2000版+2002补遗)
2美国ASME标准锅炉及压力容器规范
规范性文件
3国务院令第500号《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监督管理条例》
4HAF003《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
5HAF601《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
6HAF602《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规定》
7HAF603《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规定》
8HAF604《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规定》
9HAD601-01《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模拟件制作(试行)》
10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
11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12GJB9001B-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军用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台海核电结合上述规定和自身具体情况建立了文件化的核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管理体系。在生产中严格按照规定并在国家核安全监管的监督下执行,从而确保了台海核电无论在生产过程、生产工艺还是最终产品质量上,都能符合RCC-M、ASME和HAF规范的要求。这对台海核电顺利获得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有效的降低了台海核电的产品废品率并使之一直保持在极低的水平上。

台海核电已取得的主要认证证书和资质证书具体如下:

1)国家核安全局颁发的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

序号证书/证明名称及活动范围概述取得时间批复单位
1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国核安证字Z(14)08号2014.03.10国家核安全局
2关于同意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机械制造许可证内容变更通知([2009]65号)。

制造许可活动范围表备注栏中“主要分包项目:弯头机加工分包”的限制取消。

2009.08.03国家核安全局
3关于批准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扩大民用核安全机械制造许可活动范围的通知(国核安发[2010]14号)。

核1级主管道(预制、焊接成型)

2010.02.20国家核安全局
4关于同意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采用埋弧自动焊工艺开展主管道焊接预制活动的复函(国核安函[2010]124号)2010.08.04国家核安全局
5关于同意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单位名称变更申请的复函(国核安函[2011]9号)2011.01.24国家核安全局
6关于批准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扩大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活动范围的通知2013.08.23国家核安全局
7关于波动管和锻造主管道接管嘴焊接制造活动的复函2013.09.18国家核安全局
8关于批准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活动场所的批复2014.01.26国家核安全局

2)国防科工局颁发的武器装备制造许可证

序号证书/证明名称及活动范围概述取得时间批复单位
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XK国防-02-37-KS-2066)2013.09国防科工局

3)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序号证书/证明名称取得时间批复/颁证单位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注册号:02212Q20069RIM)2013.08北京国金恒信管理体系认证有限公司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证书注册号:02212S10005R0M)2012.01北京国金恒信管理体系认证有限公司
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证书注册号:02212E10006R0M)2012.01北京国金恒信管理体系认证有限公司
4ASME “NPT”钢印(证书号:N-3742)2013.02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
5ASME “U”钢印(证书号:44120)2013.01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
6ASME “NS”(证书号:N-4257)2013.02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
7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注册号:13QJ20113R0M)2013.05北京军友诚信管理体系认证有限公司

4)产品鉴定证书

序号证书编号证书名称取得时间批复/颁证单位
1鲁科成鉴字[2008]第226号压水堆核电厂主管道材料与产品开发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2008.05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I10004核级设备制品评定证书:CPR1000主管道铸造弯头2010.05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核级设备鉴定与评定中心
3I10005核级设备制品评定证书:CPR1000主管道离心铸造直管认可2010.05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核级设备鉴定与评定中心
4I10006核级设备制品评定证书:CPR1000主管道斜接管2010.06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核级设备鉴定与评定中心
5I10013核级设备制品评定证书:CPR1000反应堆冷却剂主管道铸造90°弯头2010.11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核级设备鉴定与评定中心
6核评发第0020号核级设备制品评定证书:600MW级核电厂主管道42°18′铸造弯头2011.12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核级设备制品技术评定中心
7JK 鉴字[2011]第1013号百万千万级核电站用大型超级双相不锈钢海水循环泵叶轮科技成果鉴定证书2011.05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8国能科技 鉴字[2013]第056号百万千万级核压水堆核电厂锻造主管道(ACP1000)国家级能源科学技术成果技术鉴定证书2013.05国家能源局
9鲁科成鉴字[2013]第277号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厂锻造主管道技术2013.06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10核评发第0024号ACP1000百万千瓦级核电厂主管道锻件(冷段组件和90°弯头组件)2013.10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核级设备制品技术评定中心

2、质量控制措施

台海核电在生产中按照“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的原则,严格执行工作,要求全体员工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充分认识到质量控制和核质保体系对核电专用设备生产的至关重要的作用,坚持持续改进,确保台海核电持续不断地发展。台海核电在组织设置、质量管理控制、质量管理实施、人员培训等方面采取了多项规定。

(1)质量管理组织的设置

台海核电总经理对制造产品的质量和《核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实施负全面责任,负责台海核电质量领导及管理工作。

台海核电质量管理工作分为质量保证和质量检验和试验两部分。

质量保证工作主要由质管部负责根据项目要求开展质量管理工作,包括进行项目质量保证体系策划,编制项目质量保证大纲并根据“核质保大纲”、“项目质保大纲”、国家核安全法律法规、合同项目及投产技术文件的要求,在工程制造过程中实施质量监督、质保监查、不符合项处理等工作;根据合同项目要求明确适用的工作细则、质量记录的数量、种类及控制原则;分析过程质量数据,找出运行趋势,并就产品及过程运行质量问题协助营销部与购买方进行外部联络。

质量检验和试验工作由台海核电质检部负责并开展质量检验工作,包括原材料、生产过程的半成品(包括分包产品)及成品的检验、试验,是检验和试验控制主要职能部门;对质量数据、质量问题等信息的记录、统计、传递及反馈;核级产品制造过程的检验、试验规程,工序检验计划的编制及实施;记录和反馈有关部门标识控制的实施情况;归口管理检查和试验项目的分包工作,参与物项采购及分包加工项目供方的评价、选择、监造及检验验收工作;参与质量事故分析会,改进产品质量,积极提供建设性意见;相关资料数据的整理保管等。

参与核级产品制造的全体人员必须按照《核质量保证大纲》的相关控制要求和工作程序对影响质量的工作进行有效控制,进行自检和记录,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2)质量管理控制

在核级产品制造过程中,形成了适用于台海核电的核电主管道制造的质量控制方法,即按3级QC、2级QA的方式进行,从产品制造工艺的策划、技术交底、工艺过程实施、检验和试验等方面均严格按照设定的规范标准执行,并制定了《核电项目目标管理制度》,制度对质量责任制原则、责任分工做出了详细规定,为台海核电核设备的制造质量控制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3)检验和试验过程控制

按照台海核电检验和试验能力,根据技术规格书、技术条件和法规要求编制检查大纲及试验大纲,检查员和试验人员依据检验和试验规程对工序结果进行技术检验、评判和报告。若有偏差或偏离,则依据不符合项流程进行处理。

3、产品质量纠纷状况

为确保有效鉴别有损于质量的情况,查明起因,及时采取纠正措施防止质量不符合的再发生,采取预防措施,消除潜在不符合的原因,防止不符合的发生,确保核质保体系高效、稳定的运行,台海核电通过实施《检查和试验程序》、《内部审核(质保监查)控制程序》、《管理评审(管理部门审查)程序》、《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控制与核质保体系有关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要求的识别、制定及实施过程。

台海核电自成立以来产品质量稳定可靠,依法经营,守法履约,各产品生产过程严格执行核质保体系要求,通过第三方监督机构的现场质量见证,并取得客户对制造工艺的评定认可。报告期内不存在因产品质量而引起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截至本摘要签署日,台海核电未发生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的重大纠纷。

(七)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阶段

台海核电自创建伊始即专注于核电专用设备的技术研发,通过技术引进、消化吸收以及持续的自主研发,已逐步形成了涵盖精炼、铸造、热处理、机械加工、焊接、检验等关键技术为一体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

截至本摘要签署日,台海核电对现有的核心技术均拥有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没有允许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拥有的知识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台海核电的核心技术情况如下:

序号核心技术名称核心技术特点所处阶段用途技术来源技术先进性
1核级316LN钢锭的精炼工艺采用电弧炉+AOD冶炼,采取点控制,提高自耗电极的成分均匀性小批量AP1000、CAP1400等三代核电站一回路锻造主管道自主研发国际先进
2一回路主管道的制造工艺通过冶炼、电渣、锻造、机加工、弯制、无损检测,生产合格的锻造主管道小批量AP1000、ACP1000、CAP1400等三代核电站一回路锻造主管道自主研发国际先进
3核级不锈钢Z3CN20-09M精炼技术采用电弧炉+AOD冶炼,采取点控制,控制材料的铁素体含量,得到性能合格的主管道大批量两代改进型压水堆主管道、泵壳引进、消化、吸收并再创新国内领先
4核级不锈钢Z3CN20-09M厚壁大直径离心管铸造技术采用合理的浇注温度、离心机转速、涂料、温度及冷却方式实现离心管的健全性大批量两代改进型压水堆主管道之直管引进、消化、吸收并再创新国内领先
5核级不锈钢Z3CN20-09M静态铸造技术采用合理的铸造工艺、造型工艺和浇注工艺实现静态铸件的顺序凝固,提高铸件的健全性大批量两代改进型压水堆主管道之弯头和斜接管引进、消化、吸收并再创新国内领先
6变径弯头加工技术通过数控弯头专机实现变径弯头的精加工,提高加工效率和最终的尺寸精度大批量两代改进型压水堆主管道之弯头自主研发国内领先
7大厚壁不锈钢自动焊接技术通过自动焊机实现了直管和弯头的自动焊接,大大提高了焊接效率,保证了焊接质量大批量两代改进型压水堆主管道的预制焊接自主研发国内领先
8射线探伤技术应用采用Co60、Ir192和6MeV直线加速器对主管道进行射线探伤,检测主管道的健全性大批量核级、非核级铸锻件的射线探伤自主研发国内领先
9特殊合金钢静态铸造技术通过合理的冒口和补贴设计、冷铁的布置实现铸件的顺序凝固,保证铸件的健全性满足客户要求大批量核级、非核级铸件的铸造工艺设计自主研发国内领先
10双相不锈钢精炼技术采用电弧炉+AOD冶炼,采取点控制,控制材料的铁素体含量,得到性能合格的海水循环泵材料大批量海水循环泵叶轮自主研发国内领先
11核级不锈钢316LN、18-12、19-10锻造技术通过小型试验确定始锻温度和终锻温度,设计合理的工装,通过科学的控制实现锻造主管道的锻造工序小批量AP1000、ACP1000、CAP1400等三代锻造主管道自主研发国内领先
12三代锻造主管道的弯制技术设计合理的弯制工装,通过弯制实现主管的最终成型小批量AP1000、ACP1000、CAP1400等三代锻造主管道自主研发国内领先
13三代锻造主管道的机加工技术采取机加工套料的工艺实现主管道的粗加工,提高加工效率,同时加工的芯部棒料作为波动管的锻坯小批量AP1000、ACP1000、CAP1400等三代锻造主管道自主研发国内领先
14AP1000波动管的制造技术通过冶炼、电渣、锻造、机加工、弯制、无损检测,生产合格的AP1000波动管小批量AP1000、ACP1000、CAP1400等三代核电站波动管自主研发国内领先
15上下管座精密铸造通过熔模铸造的方式生产核电站用上下管座,实现了其国产化试生产AP1000、ACP1000、CAP1400等三代核电站用上下管座自主研发国内领先
16钩爪连杆的精密铸造对钴基合金进行精密铸造,制造了符合工艺要求的钩爪连杆试生产AP1000、ACP1000、CAP1400等三代核电站用堆内构件自主研发国内领先
17低合金钢的锻造工艺对35CrMo、42CrMo4等材质进行锻造,生产风机主轴等轴类锻造小批量风机主轴、出口的轴、辊等自主研发国内先进
18主泵泵壳的制造技术通过对主泵泵壳的材料、冶炼、铸造、热处理、机加工和无损检测等工序进行控制,得到合格的AP1000、CAP1400主泵泵壳试生产AP1000、CAP1400主泵泵壳引进+自主研发国内领先
19主泵叶轮的制造技术通过对主泵叶轮的材料、冶炼、铸造、热处理、机加工和无损检测等工序进行控制,得到合格的AP1000主泵叶轮试生产AP1000主泵叶轮引进+自主研发国内领先
20AP1000爆破阀的制造技术通过对爆破阀的材料、冶炼、铸造、热处理、机加工和无损检测等工序进行控制,得到合格的阀体铸件小批量AP1000、CAP1400爆破阀自主研发国内领先
21核二、三级泵阀的制造技术通过对核二、三级泵阀的铸造工艺进行设计,得到合格的泵阀铸件大批量核级、非核级泵阀产品自主研发国内先进

五、拟置出资产的情况

本次交易置出资产为上市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合法拥有的除38,003.61万元不构成业务的资产以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具体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

(一)拟置出资产涉及股权转让的情况

本次拟置出资产不涉及股权转让情况。

(二)拟置出资产的评估情况

1、评估方法与评估结果

根据中同华评报字(2014)第516号《评估报告》,本次重组的拟置出资产的评估机构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拟置出资产在2014年8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收益法评估价值为39,900.00万元,比审计后账面净资产增值5,107.23万元,增值率为14.68%。资产基础法评估价值为34,792.77万元,评估价值为39,770.85万元,评估增值4,978.08万元,增值率为14.31%。

2、评估增值原因分析

截止评估基准日,置出资产评估增值4,978.08万元,主要系存货、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的评估增值。

(1)存货评估增值情况。存货评估增值732.93万元。存货中的产成品账面值仅反映其制造成本,评估值中除包括完全生产成本外还含有已创造的适当利润,故有所增值。(2)固定资产评估增值情况。固定资产评估增值2,293.50万元。主要是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机器设备的评估增值,系房屋建造重置成本上升及设备的会计折旧年限短于实际使用年限所致。(3)无形资产评估增值情况。无形资产评估增值1,958.54万元。第一,土地增值1549.54万元,增值原因是土地价格较购买时有较大幅度的增长;第二,其他无形资产-专利及商标评估增值409.00万元,增值原因是丹甫股份专利和商标为自创,无账面价值,故评估增值。

(三)拟置出资产的抵押和担保情况

截至本摘要签署日,本次拟置出的资产不存在抵押和对外担保情况,相关资产转移不存在重大障碍。

(四)拟置出资产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1、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为公司截至预估基准日合法拥有的除38,003.61万元不构成业务的资产以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全部负债由A公司承担,因此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事项。本次重组前丹甫股份的所有债权债务将转移至拟承接丹甫股份置出资产的A公司中。截至本摘要出具之日,公司已取得的债务转移同意函或已偿还的债务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4.8.31账面价值已偿还及已取得债权人同意函部分未取得部分说明
金额占比
应付票据10,868.4310,868.43100.00%
应付账款4,446.564,024.9790.52%正在办理中
预收款项114.90113.4098.69%正在办理中
应付职工薪酬1,330.76446.6833.57%剩余部分为职工教育经费及工会经费
应交税费440.24440.24100.00%
其他应付款542.26501.9092.56%正在办理中
其他流动负债203.6900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自获取之日起5年内分期结转收益,截止2014年8月31日,未结转余额合计546.65万元
    
合计18,289.7916,395.6289.64%

2、未明确同意转移的负债的处理

根据《重组框架协议》,如上市公司在交割日前尚未就某项债务的转让取得相关债权人同意,致使债权人向丹甫股份追索债务,台海集团或者A公司应负责向债权人进行清偿,或者与债权人达成解决方案。若因台海集团未妥善解决给丹甫股份造成损失的,台海集团应于接到丹甫股份相应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充分赔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五)拟置出资产近三年一期资产评估、交易情况

上市公司拟置出资产为截至评估基准日除38,003.61万元不构成业务的资产以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最近三年一期未进行过资产评估。

(六)拟置出资产职工安置情况

台海集团将在丹甫股份注册地成立一家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作为承接拟置出资产的主体,在本次交易资产交割时,由丹甫股份将拟置出资产直接过户给A公司,由此引发的一切税费均由A公司承担。

根据“人随资产走”的原则,A公司有义务承接丹甫股份全部员工(包括管理层及其他签署正式劳动合同的职工)。台海集团承诺并保证,A公司承接的丹甫股份员工在A公司的职位不变,其薪酬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社会保险等)不低于重组前的薪酬待遇。同时,台海集团承诺,重组完成后,A公司每年将经审计净利润的15%作为奖励分配给A公司当年经营管理层及骨干员工。

上述拟置出资产涉及的员工安置方案已经本公司于2014年12月4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五节 本次交易涉及股份发行的情况

一、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经交易双方协商,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为丹甫股份审议本次交易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股票发行价格与募集配套资金股票的发行价格一致,均不得低于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据此计算,丹甫股份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为10.41元/股。

2014年4月2日,丹甫股份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每10股派发2.50元现金股利的利润分配方案。2014年5月12日,丹甫股份实施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5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5月12日。丹甫股份股票除息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与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10.16元/股。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丹甫股份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三、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交易包含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向特定对象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

根据中同华评报字(2014)第592号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8月31日,台海核电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315,900.00万元。根据中同华评报字(2014)第516号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8月31日,拟置出资产评估后净资产为39,770.85万元。本次交易中台海核电100%股份与拟置出资产的交易价格均以评估值为基础,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拟置出资产的交易价格为39,770.85万元,台海核电100%股份的交易价格为314,600.00万元。其中,拟置出资产全部由台海集团承接,台海集团持有台海核电62.17%股份与拟置出资产的差额作价为155,809.36万元;台海核电除台海集团外其余50名股东持有台海核电37.83%的股份作价为119,019.79万元。

根据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评估作价及台海集团认购配套资金的额度与本次交易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计算,本次交易向相关方发行股票数量如下表:

序号发行对象认购股份交易价格或认购配套资金额度(元)发行股份数量(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
1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1,558,093,634.00153,355,67235.3738%
2深圳市金石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49,010,290.0014,666,3673.3830%
3浙江海宁巨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8,312,500.009,676,4272.2320%
4拉萨经济开发区祥隆投资有限公司98,312,500.009,676,4272.2320%
5浙江海宁嘉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8,312,500.009,676,4272.2320%
6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98,312,500.009,676,4272.2320%
7上海开拓投资有限公司74,453,236.007,328,0741.6903%
8上海挚信合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9,183,686.006,809,4171.5707%
9天津冠鹿创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3,860,654.006,285,4971.4498%
10维思捷宝(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3,860,654.006,285,4971.4498%
11天津维劲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2,920,000.006,192,9131.4285%
12烟台市泉韵金属有限公司53,217,736.005,237,9661.2082%
13北京旭日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2,434,382.005,160,8641.1904%
14深圳市正轩投资有限公司38,381,200.003,777,6770.8714%
15祥隆企业集团有限公司31,931,900.003,142,9030.7250%
16虞锋30,412,382.002,993,3440.6905%
17张维21,285,836.002,095,0620.4833%
18烟台丰华投资有限公司15,965,950.001,571,4510.3625%
19北京美锦投资有限公司13,631,618.001,341,6940.3095%
20陈勇10,642,918.001,047,5310.2416%
21陈云昌10,642,918.001,047,5310.2416%
22王月永9,579,570.00942,8710.2175%
23王雪欣7,131,982.00701,9660.1619%
24叶国蔚1,277,276.00125,7160.0290%
25姜明杰1,277,276.00125,7160.0290%
26李政军1,277,276.00125,7160.0290%
27黄永钢1,277,276.00125,7160.0290%
28刘仲礼1,277,276.00125,7160.0290%
29王根启1,277,276.00125,7160.0290%
30隋秀梅1,277,276.00125,7160.0290%
31梅洪生1,277,276.00125,7160.0290%
32张翔638,638.0062,8580.0145%
33赵天明638,638.0062,8580.0145%
34汪欣638,638.0062,8580.0145%
35刘昕炜638,638.0062,8580.0145%
36初宇638,638.0062,8580.0145%
37林岩638,638.0062,8580.0145%
38于海燕638,638.0062,8580.0145%
39孙恒317,746.0031,2740.0072%
40林洪宁317,746.0031,2740.0072%
41张礼317,746.0031,2740.0072%
42由明江317,746.0031,2740.0072%
43徐志强317,746.0031,2740.0072%
44张世良317,746.0031,2740.0072%
45张天刚317,746.0031,2740.0072%
46赵肄锋317,746.0031,2740.0072%
47白山317,746.0031,2740.0072%
48孙培崇317,746.0031,2740.0072%
49吴作伟213,928.0021,0550.0049%
50徐小波213,928.0021,0550.0049%
51李仁平106,964.0010,5270.0024%
小计2,748,291,500.00270,501,11662.3952%
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 
台海集团300,000,000.0029,527,5596.8110%
合计300,028,67569.2062%

本次交易最终发行股票数量将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如本次发行价格因丹甫股份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做相应调整时,发行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

四、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1、王雪欣及其一致行动人台海集团、烟台市泉韵金属有限公司因本次交易取得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前述限售期满后,前一年度的《盈利预测审核报告》、《资产整体减值测试审核报告》出具后,可以解禁。

2、海宁巨铭、拉萨祥隆、海宁嘉慧、青岛金石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丹甫股份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如果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则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丹甫股份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3、除王雪欣、台海集团、泉韵金属、海宁巨铭、拉萨祥隆、海宁嘉慧、青岛金石外,台海核电其他股东因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4、台海集团依据《利润补偿协议》进行回购股份不受上述股份不得转让约定的限制。若台海核电自然人股东之后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则在上述股份不得转让的期限届满之后每年转让上市公司股份不能超过其持股总数的25%,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规定执行。

5、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台海核电全体股东承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6、台海核电全体股东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不转让其在丹甫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7、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五、发行前后财务指标变化

根据公司截至2014年8月31日的审计财务报告及备考合并财务报告,本公司本次交易前后的主要财务数据和其他重要财务指标如下:

1、 资产负债表数据

单位:万元

2014年8月31日交易完成后交易前交易前后比较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增长额增长幅度
总资产323,064.60100.00%91,086.17100.00%231,978.43254.68%
总负债214,378.57100.00%18,289.79100.00%196,088.781072.12%
所有者权益合计108,686.0372,796.3835,889.6549.30%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02,092.4772,796.3829,296.0940.24%
2013年12月31日交易完成后交易前交易前后比较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增长额增长幅度
总资产281,387.83100.00%91,246.04100.00%190,141.79208.38%
总负债181,089.75100.00%18,117.25100.00%162,972.50899.54%
所有者权益合计100,298.08-73,128.7927,169.2937.15%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93,712.88-73,128.7920,584.0928.15%

2、 利润表数据

单位:万元

2014年1-8月交易完成后交易完成前交易前后比较
增长额增长幅度
营业收入27,091.4541,750.25-14,658.81-35.11%
营业利润9,657.803,212.106,445.70200.67%
净利润8,387.943,005.095,382.86179.12%
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8,379.593,005.095,374.50178.85%
基本每股收益0.210.23-0.02-6.71%
2013年度交易完成后交易完成前交易前后比较
增长额增长幅度
营业收入20,894.8061,629.14-40,734.34-66.10%
营业利润3,720.372,732.03988.3436.18%
净利润3,601.202,464.621,136.5846.12%
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3,175.672,914.84260.838.95%
基本每股收益0.080.22-0.14-63.35%

六、发行前后股权结构变化

本次交易前公司的总股本为13,350万股。本次交易将新增30,002.87万股A股股票,本次交易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如下表所示:

项目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
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限售流通股2,718.9520.37%32,721.8275.48%
罗志中1,560.6611.69%1,560.663.60%
上市公司现有其他股东1,158.298.68%1,158.292.67%
台海集团--18,288.3242.18%
泉韵金属 -523.801.21%
王雪欣 -70.19660.16%
台海核电其他原股东--11,120.5525.65%
2、无限售流通股10,631.0579.63%10,631.0524.52%
罗志中520.223.90%520.22141.20%
其他社会股东10,110.8275.74%10,110.8223.32%
总股本13,350100.00%43,352.87100.00%

注:上表数与本摘要中其他处出现的相应数值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拟置出资产财务信息

本次交易置出资产为上市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合法拥有的除38,003.61万元不构成业务的资产以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置出资产范围为丹甫股份合并资产负债,具体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不包括不构成业务的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和等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以及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

上述资产负债2014年8月31日账面价值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账面价值
流动资产35,785.16
非流动资产17,297.40
资产总计53,082.56
流动负债17,946.83
非流动负债342.96
负债总计18,289.79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34,792.77

二、台海核电财务会计信息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 产2014年8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2011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合计883,877,198.77626,199,359.05604,445,478.49610,577,919.19
非流动资产合计1,966,732,652.811,807,642,812.251,352,942,505.12689,775,726.32
资产总计2,850,609,851.582,433,842,171.301,957,387,983.611,300,353,645.51
流动负债合计1,445,011,349.001,028,075,381.55443,066,240.62322,399,046.69
非流动负债合计698,774,360.29782,822,083.00939,389,000.00446,600,000.00
负债合计2,143,785,709.291,810,897,464.551,382,455,240.62768,999,046.6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640,888,590.66557,092,682.64525,335,950.42494,731,586.79
所有者权益合计706,824,142.29622,944,706.75574,932,742.99531,354,598.82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2014年1-8月2013年度2012年度2011年度
一、营业收入270,914,456.02208,947,995.67147,484,170.40111,715,298.20
二、营业利润96,577,962.2137,203,713.2212,457,935.588,223,066.66
三、利润总额98,630,955.8544,386,118.9737,042,306.2016,860,263.12
四、净利润83,879,435.5436,011,963.7631,578,144.1714,548,142.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3,795,908.0231,756,732.2230,604,363.6315,034,404.50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2014年1-8月2013年度2012年度2011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41,786,473.6238,481,769.43136,017,856.737,282,498.50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180,083,457.46-371,041,966.83-637,964,977.93-444,897,008.83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139,875,556.08237,477,827.08482,306,068.54441,766,099.07

三、上市公司最近一年一期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1、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2014年8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合计1,249,265,286.75991,587,447.03
非流动资产合计1,981,380,702.811,822,290,862.25
资产总计3,230,645,989.562,813,878,309.28
流动负债合计1,445,011,349.001,028,075,381.55
非流动负债合计698,774,360.29782,822,083.00
负债合计2,143,785,709.291,810,897,464.55
所有者权益合计1,086,860,280.271,002,980,844.73

2、备考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2014年1-8月2013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270,914,456.02208,947,995.67
二、营业利润96,577,962.2137,203,713.22
三、净利润83,879,435.5436,011,963.7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3,795,908.0231,756,732.22
少数股东损益83,527.524,255,231.54

第七节 独立董事、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重组的相关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重组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3、本次交易中,台海集团为置出资产最终承接方;同时,本次交易完成后,台海集团为重组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系上市公司与潜在控股股东之间的交易。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重组报告书及相关协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重组方案具备可操作性。同意公司董事会就本次重组事项的总体安排。

5、公司本次重组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选聘程序合规,评估机构及经办评估师与公司及交易各方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本次评估假设前提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评估准则及行业惯例的要求,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6、本次重组置出资产和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是参照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确定的,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7、经本次重组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与配套募集资金的股票发行价格均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上述股票发行价格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8、本次重组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已就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出具了相关承诺函。这些行为均符合全体股东的现实及长远利益。

9、本次重组所涉及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10、本次重组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核准。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重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准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法定程序,也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全体股东公平、合理。”

二、法律顾问意见

本公司聘请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认为:

本次重组相关各方具备主体资格;本次重组的相关合同内容和形式合法、有效;本次重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及《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重组的置出资产和置入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和潜在纠纷风险,资产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次重组的相关各方均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程序和法定的信息披露和报告义务;参与本次重组活动的证券服务机构具备必要的资格。本次重组方案尚需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公司聘请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西南证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对本次交易总体评价如下: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经独立的、具有从业资格的评估师、会计师进行了评估和审计,选取的评估方法、假设前提、评估参数等适当合理。本次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5、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相关各方充分履行其承诺和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6、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7、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同时王雪欣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将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8、台海集团与上市公司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情况的补偿安排切实可行、合理;

9、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为避免同业竞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台海集团、王雪欣分别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将有助于避免其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

10、本次交易公平、合理、合法,有利于丹甫股份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交易所存在的问题及风险已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及相关文件中进行了充分揭示。有助于全体股东和投资者对本次交易的客观评判。”

法定代表人:

罗志中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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