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12月5日采取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11月2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龙召集,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参与表决的董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运营一部购置猎豹车及清雪设备的议案》。
为有效完成公司冬春两季旅游运输任务,同意公司购置30台猎豹越野车,1台雪地车,2台铲车、2台抛雪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证券事务代表一职人员变化的议案》。
同意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李思亮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申请辞去证券事务代表一职,并由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孟令辉同志兼任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