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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0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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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时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为36个月,自华仪电气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为自行管理的员工持股计划。

5、持有人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等分为10,177.40万份,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177.40万元,其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2人认购份额不超过5,710.59万份。

公司员工最终认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金额以员工实际出资为准。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标的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股份的30.07%(即不超过78,065,836股的股份)(其中:控股股东华仪集团以现金方式认购26%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股份<即不超过67,497,404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以现金方式认购4.07%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股份<即不超过10,568,432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价格为9.63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风电场建设项目、平鲁红石峁风电场150MW工程EPC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价格为9.6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四、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与签订时间

2014年12月5日,公司分别与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签订了《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二)认购价格、认购数量、认购方式

认购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63元,即为定价基准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认购方式和认购数量:控股股东华仪集团以现金方式认购26%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股份(即不超过67,497,404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以现金方式认购4.07%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股份(即不超过10,568,432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三)协议生效的前提条件

(1)本协议及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有效批准;

(2)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四)交割安排

控股股东华仪集团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应当在公司向其发出股份认购款缴纳通知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股份认购款足额缴付至发生在缴款通知中指定的银行账户。公司应当在发行对象依照前项规定足额支付股份认购款后将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票登记手续,以使认购对象成为目标股份的合法持有人。

(五)认购股份的限售期

控股股东华仪集团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限售期后控股股东华仪集团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认购的目标股份的交易事宜应当遵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违约责任

上述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项下义务,或履行其本协议项下义务不符合约定,或其在协议中所作出的声明与保证有任何虚假、误导或重大遗漏,均构成违约。

任何一方发生违约的,守约方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要求其进行纠正或弥补,违约方在收到违约通知后30日内仍未纠正或弥补其违约行为的,守约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解除本协议;

(2)要求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所受到的任何实际损失。

(七)协议生效

经协议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满足协议生效的前提条件后即行生效。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能够加快公司相关风电场项目的实施,优化风电业务结构和延伸风电业务产业链,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助于缓解公司生产规模扩大所带来的资金压力,增强研发实力和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控股股东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利于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和涉及关联交易之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方案合理可行,程序合规,遵循了公正、公平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声明;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仪电气与华仪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分别签署的《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5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4-084

债券代码:122100 债券简称:11华仪债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4日在本公司综合楼七楼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并表决,就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事宜一致作出如下决议:

1.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建立和完善公司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创造力和责任心,增强公司竞争力,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2.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了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未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了公司员工意见。

3. 审议并通过《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该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5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4-085

债券代码:122100 债券简称:11华仪债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5次会议决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5次会议于12月5日下午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丕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2)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3) 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华仪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华盛十五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景贤投资有限公司、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共10名投资者。

表决结果:同意3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4) 认购方式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5)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1)定价基准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2)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每股9.63元。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6) 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259,605,400股(含259,605,400股)。

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为:拟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数量将按照各自认购比例与调整后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3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7) 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所有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均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3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8) 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3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9)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万元)
1风电场建设项目90,000
1.1黑龙江省鸡西平岗风电场(49.5MW)项目29,703
1.2黑龙江省鸡西恒山风电场(49.5MW)项目30,808
1.3宁夏平罗五堆子风电场(49.5MW)项目29,489
2平鲁红石峁风电场150MW工程EPC项目20,000
3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140,000
合计25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如果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公司上述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将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和项目的轻重缓急,按照项目需要决定项目的投资次序和投资金额。

表决结果:同意3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3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1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讨论,同意公司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证监发行字[2007]303 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编制的《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进行了分析讨论,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5、审议了《关于<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拟定的参与对象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参与对象的范围,其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因监事周丕荣、邱亦夫、骆克梅为《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拟定的参与对象,应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会无法就本议案作出有效决议,因此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了《关于<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管理规则>的议案》;

因监事周丕荣、邱亦夫、骆克梅为《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拟定的参与对象,应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会无法就本议案作出有效决议,因此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履行了法定的批准程序,关联交易方案符合公司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2月5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4-086

债券代码:122100 债券简称:11华仪债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日期:2014年12月22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15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12月22日(周一)在浙江省乐清市经济开发区华仪工业园综合楼一楼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12月22日(星期一)下午13: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22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4、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15日(星期一)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乐清市经济开发区华仪工业园综合楼一楼会议室

6、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

2.03 发行对象

2.04 认购方式

2.05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2.06 发行数量

2.07 限售期

2.08 上市地点

2.09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2.11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3、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及其摘要>的议案》;

7、审议《关于<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管理规则>的议案》;

8、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9.01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华仪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9.02 《关于公司与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9.03 《关于公司与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9.04 《关于公司与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9.05 《关于公司与深圳市华盛十五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9.06 《关于公司与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9.07 《关于公司与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9.08 《关于公司与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9.09 《关于公司与上海景贤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9.10 《关于公司与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上述议案除第5项议案外,其他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5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按出席本次大会的由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出席会议的对象

1、2014年12月15日(星期一)(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表决权

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股份通过网络系统投票多次的,以第一次的投票为准,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社会公众股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卖股票。

五、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身份证及持股凭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 :2014年12月19日 8:30---16:30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秘室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办法:

联系地址:浙江省乐清市经济开发区(盐盆新区)纬四路

邮政编码:325600

联 系 人:张传晕、刘娟

电 话:0577-62661122

传 真:0577-62237777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5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12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2《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方式   
2.03发行对象   
2.04认购方式   
2.0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2.06发行数量   
2.07限售期   
2.08上市地点   
2.09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2.1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及其摘要的议案》   
7《关于<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管理规则>的议案》   
8《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9.01《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华仪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9.02《关于公司与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9.03《关于公司与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9.04《关于公司与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9.05《关于公司与深圳市华盛十五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9.06《关于公司与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9.07《关于公司与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9.08《关于公司与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9.09《关于公司与上海景贤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9.10《关于公司与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2《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注:1、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均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公章。

附件2: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1、本次会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2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议案数量说明
738290华仪投票31A股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对于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序号审议事项申报价格(元)
总议案对以下所有议案做统一表决99.00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1.00
2《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2.00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2.01
2.02发行方式2.02
2.03发行对象2.03
2.04认购方式2.04
2.0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2.05
2.06发行数量2.06
2.07限售期2.07
2.08上市地点2.08
2.09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2.09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2.10
2.1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2.11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3.00
4《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4.00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5.00
6《关于<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及其摘要的议案》6.00
7《关于<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管理规则>的议案》7.00
8《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8.00
9《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9.00
9.01《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华仪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9.01
9.02《关于公司与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9.02
9.03《关于公司与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9.03
9.04《关于公司与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9.04
9.05《关于公司与深圳市华盛十五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9.05
9.06《关于公司与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9.06
9.07《关于公司与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9.07
9.08《关于公司与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9.08
9.09《关于公司与上海景贤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9.09
9.10《关于公司与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9.10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10.00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11.00
12《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12.00

4、在“申报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买卖方向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买入1股
反对买入2股
弃权买入3股

5、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华仪电气”股票的投资者,对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全部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元)申报股数
738290买入99.001股

(2)股权登记日持有“华仪电气”的投资者,对股东大会第1项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元)申报股数
738290买入1.001股

如某股东对该议案拟投反对票,只需要将上表所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如某股东对该议案拟投弃权票,只需要将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6、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股东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4)由于网络投票系统的限制,本公司将只能对本次会议设置一个网络投票窗口并且只能向A股股东提供一次网络投票机会。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4-087

债券代码:122100 债券简称:11华仪债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重大事项,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于2014年11月3日起停牌。公司于 2014年11月4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分别于11月8日、11月1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 于11月2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及延期复牌的公告》,于11月29日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2014年12月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并将于2014年12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12月8日起复牌。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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