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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0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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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4-073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2月4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达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乙方”)与中电华通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电华通”或“甲方”)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甲方情况介绍

 甲方名称:中电华通通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平

 注册资本:20亿元

 业务范围:电信运营、数据中心、连锁网吧;因特网、无线接入、通讯及信息业务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及服务。

 中电华通是国家工信部和北京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属企业,按照工信部指示,在北京、上海等12个城市开展3.5GHz无线接入运营,拥有全国30个城市(含四大直辖市和大多数的省会城市)的ISP(Internet服务供应商)/IDC(数据中心)资质和业务许可、拥有国内领先的电信级数据中心、是文化部批准的4家全国性连锁网吧经营单位之一。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依托深圳前海地区的政策平台,乙方根据客户需求整合各类金融资源,研究、设计适应机房所处行业及符合甲方自身经营管理特点的融资租赁产品方案;

 2、在满足乙方授信条件的前提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安排,用于甲方及其下属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直接融资租赁、回租、委托租赁、转租赁及结构化融资方案等各项授信业务;

 3、甲方承诺甲方及其下属企业在有融资租赁业务需求或涉及乙方母公司(达实智能)的主营业务范围的经营业务需求时,在乙方及其关联单位的业务条件不低于其他竞争对手时,优先选择乙方及其关联企业进行业务合作。

 三、协议生效

 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四、协议履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双方充分利用自身技术和资源,在甲方正在建设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无线宽带物联网产业园的云计算数据中心、运营中心、研发中心、国家级无线检测中心和无线物联网研发中心开展合作。公司在云计算数据中心与智能化整体解决方案与服务基础上,引入融资租赁的创新商业模式来满足客户金融需求,强强联合,有利于增强与客户的粘性,诠释公司“技术+金融”的竞争实力,同时以融资租赁为核心构建公司产业金融平台,符合公司的业务创新战略。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约定,为双方后续推进具体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相关实施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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