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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锡业股份”) 于2014年12月5日(星期五)接到控股股东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云锡集团”)的一致行动人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云锡控股”)的《告知函》,云锡控股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已超过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名称: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二、本次增持目的:
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长期发展前景的信心,并通过增持股份进一步增强对锡业股份的控制权。
三、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大宗交易方式。
四、前次增持情况:
2014年12月1日,云锡控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增持了公司股份1,199,9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4%。增持公告刊登在2014年12月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
五、本次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2014年12月5日,云锡控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9,445,7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9%。
六、本次增持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实施前,云锡控股持有公司股份1,199,9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4%。;控股股东云锡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57,887,301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39.77%。
本次增持完成后,云锡集团及云锡控股持有公司股份合计478,533,0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57%。
七、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目前价值的判断和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云锡控股计划从首次增持之日(2014年12月1日)起在未来12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含已增持股份在内)。
八、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九、云锡控股本次增持股份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十、云锡控股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超计划增持。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云锡控股拟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的实施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