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同智机电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银河同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1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同智机电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经工商部门核准,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1 日完成了江苏银河同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了张家港保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名 称:江苏银河同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 所:张家港保税区国际汽车城208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明
注册资本:5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日
营业期限:2014年12月1日至******
经营范围: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及管理系统、电动汽车空调压缩机及控制系统、充电站远程智能管理系统、电子产品、机电设备、网络产品、监控设备、高低压输配电设备的制造、技术研发与销售;充电设施的运营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