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4年8月21日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于2014年9月4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于2014年10月1日和2014年11月4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延长公告》,公司股票停牌期延长至2014年12月4日。
目前,公司对收购事项的尽职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但鉴于国际石油价格持续下跌且前景不明朗,为保护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经与各相关机构详细论证,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收购事项。公司拟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变更为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符合公司产业战略规划的、资产质量更高、盈利能力更强的资产。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上市公司按照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发行证券文件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购买资产、对外投资的行为,不适用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确定此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而属于非公开发行事项。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12月4日起继续停牌,但不超过10个交易日。同时,公司及大股东承诺在本次申请停牌公告后的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后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