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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0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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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光华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4-061号
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已经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详见2014年11月28日公司发布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9)。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已完成标的公司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互助金圆”)股权过户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互助金圆已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一、交易实施情况

 1、资产交付与过户

 公司于2014年12月1日在海东市互助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了标的资产互助金圆100%股权的过户手续,并取得本次工商变更的《准予变更通知书》(互工商登记内变字[2014]第158号)。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公司持有互助金圆100%股权。

 2、后续事项

 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发行股份事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上述新增股份登记及上市手续,并向相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等事宜的变更登记等手续。

 二、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1日出具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认为:

 光华控股本次重组事项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重组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涉及的互助金圆100.00%的股权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合法有效。

 同时,光华控股已办理相关验资手续并将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公司股份变动事宜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登记手续,向深交所申请办理上述新增股份的上市手续,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等事宜。

 上述相关事宜正在办理中,不存在无法办理完成的风险,在办理完毕上述事宜后,本次交易将最终实施完毕。

 2、法律顾问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法律顾问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于2014年12月2日出具了《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关于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1)发行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已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上述授权和批准合法有效;(2)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已经过户至发行人名下,发行人已依法取得标的资产的所有权,上述行为合法有效;(3)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完成过户后,发行人应当就本次发行股份新增注册资本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发行人及发行对象应当按照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要求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证券登记,发行人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上市,发行人及发行对象办理上述事宜不存在法律障碍。

 三、备查文件

 1、关于标的资产股权过户完成的工商证明

 2、《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3、《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关于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继续抓紧办理后续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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