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900953 股票简称:凯马B 编号:临2014-39 |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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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12月3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14年12月3日下午14点整在上海金水湾大酒店郁金香厅召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如表所示: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与代理人人数(人) | 16 | 其中:内资股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 | 7 | 外资股暨流通股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 | 9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22,209,485 |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股) | 318,830,995 | 外资股暨流通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股) | 3,378,490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 50.3452% |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比例(%) | 49.8173% | 外资股暨流通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比例(%) | 0.5279% | 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人) | 5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08,900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 0.0326% | 三、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人数(人) | 13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0,421,363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 4.7533% |
会议的召开和议案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以及上海通浩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以书面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关联交易并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内容 | 类别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表决结果 | 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关联交易并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出席会议全体股东 | 127,231,299 | 99.0135 | 1,267,600 | 0.9865 | 0 | 0 | | 内资股股东 | 125,120,409 | 100 | 0 | 0 | 0 | 0 | | 外资股暨流通股股东 | 2,110,890 | 62.4803 | 1,267,600 | 37.5197 | 0 | 0 | 通过 | 中小投资者 | 26,369,697 | 95.4134 | 1,267,600 | 4.5866 | 0 | 0 | |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事项,有关利益的关联人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所持有193,710,586股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通浩律师事务所仇非律师、姜唯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2、上海通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四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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