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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0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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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14-047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动力”或“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姜煜峰先生的减持股份通知,姜煜峰先生于2014年12月3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628.32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1%。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股份时间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姜煜峰大宗交易2014年12月3日14.026,283,2003.81%
合计--6,283,2003.81%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至本次公告日,姜煜峰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3.81%。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姜煜峰合计持有股份59,133,17735.82%52,849,97732.0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9,133,17735.82%52,849,97732.01%
有限售条件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减持后,姜煜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2,849,97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01%,姜煜峰先生仍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4、姜煜峰先生未做过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5、本次减持股东姜煜峰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均严格遵守了其承诺:

(1)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公告书》中承诺:自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通达动力股份,也不由通达动力回购该部分股份。

姜煜峰先生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已于2014年5月6日起解除限售,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2)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在本人任职期间,将向公司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姜煜峰先生严格履行承诺,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6、姜煜峰先生承诺:从本次减持之日起未来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三、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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