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实业 公告编号:2014-040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无任何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本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1月21日以通讯的方式发出。
3、本次会议于2014年12月3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11人。
5、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万珍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4年内控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财会【2010】11号),以及财政部联合证监会下发的《关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财办会【2012】30号)的规定,公司需要在2014年的年报中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告,同时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通过多方考察和比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内控报告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班子工作细则》、《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和《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并将《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股东大会召集人、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方式及会议提案内容。
具体详见《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2、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3、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4、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班子工作细则
5、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6、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特此公告。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实业 公告编号:2014-041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12月19日
◆ 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12日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定于2014年12月19日(星期五)上午9:00在烟台市牟平区养马岛赛马场酒店会议室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2月19日(星期五)上午9: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19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平台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五)会议地点:烟台市牟平区养马岛赛马场酒店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4年内控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审议《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2014年12月修订)》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14年12月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2014年12月12日(星期五)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登记办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三)登记时间和地点:2014年12月16-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
(四)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收件截止日2014年12月18日下午4:00)。
五、参加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邮政编码、传真、联系人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289号南山世纪大厦B座14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264003
传真:0535-2103111
联系电话:0535-2109779
联系人:何再权 王燕玲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1:报名参会回执及授权委托书
回 执
截止2014年12月1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我单位(个人)持有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共计 股,拟参加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帐户号码:
个人身份证号码:
股东签名(盖章):
授权委托书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2014年12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审议《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4年内控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2 | 审议《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2014年12月修订)》 | | |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
投票日期为:2014年12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总提案数:2个
具体网络投票操作流程如下: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38777 | 新潮投票 | 2 | A股股东 |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2号 |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2项议案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价格 |
1 | 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4年内控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 1.00 |
2 |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2014年12月修订) | 2.00 |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12日A股收市后,持有新潮实业A股(股票代码600777)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请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777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二)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4年内控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777 | 买入 | 1.00元 | 1股 |
(三)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4年内控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777 | 买入 | 1.00元 | 2股 |
(3)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4年内控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777 | 买入 | 1.00元 | 3股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