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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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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36 证券简称:金安国纪 公告编号:2014-085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增加临时议案的情况;

 3、本次会议参选独立董事的候选人,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均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可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2月2日(星期二),下午14时;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松江工业区宝胜路33号);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14年12月1日15:00至2014年12月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韩涛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95,202,3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7151%。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95,196,2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7129%;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22%。

 2、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924,9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30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于珍、赵静怡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经过逐项表决,选举韩涛先生、韩薇女士、朱程岗先生、程敬先生、胡瑞平先生、周丽女士、程焱先生、姚超豪先生、王鸿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其中程焱先生、姚超豪先生、王鸿祥先生为独立董事)。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即2014年12月2日至2017年12月1日。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选举韩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95,196,228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股)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96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18,801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股)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4707%。

 1.2、选举韩薇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95,196,228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股)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96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18,801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股)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4707%。

 1.3、选举朱程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95,196,228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股)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96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18,801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股)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4707%。

 1.4、选举程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95,196,228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股)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96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18,801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股)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4707%。

 1.5、选举胡瑞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95,196,228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股)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96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18,801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股)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4707%。

 1.6、选举周丽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95,196,228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股)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96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18,801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股)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4707%。

 2、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1、选举程焱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95,196,228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股)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95,196,22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18,801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股)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4707%。

 2.2、选举姚超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95,196,228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股)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96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18,801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股)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4707%。

 2.3、选举王鸿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95,196,228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股)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96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18,801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股)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4707%。

 (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经过逐项表决,选举方亚楠先生、夏文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帅新苗女士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即2014年12月2日至2017年12月1日。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方亚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95,196,228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股)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96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18,801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股)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4707%。

 2、选举夏文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95,196,228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股)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96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18,801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股)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4707%。

 (三)《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5,196,228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股)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9.996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股)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弃权6,1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股)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18,801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股)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470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股)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弃权6,1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股)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31%。

 (四)《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5,202,328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股)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股)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股)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24,901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股)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473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股)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股)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

 本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于珍、赵静怡出席见证,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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