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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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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4-069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平涛先生、林长浩先生于2014年12月2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避免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

 1、鉴于公司2014年实际经营情况,为了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未来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平涛先生、林长浩先生提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8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平涛先生、林长浩先生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上述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二、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4年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及确认

 公司董事会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平涛先生、林长浩先生提交的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后,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集公司董事林平涛先生、许巧婵女士、林长春先生、林长浩先生、陈鸿鑫先生、李青广先生等六名董事(超过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1/2)对上述预案进行了讨论,经过讨论研究,一致认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平涛先生、林长浩先生提议的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年)》中分配政策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以上董事均书面确认,在公司召开相关董事会审议上述预案时投赞成票。

 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与会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最终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通过的方案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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