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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0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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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4-82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纶科技(常州)有限公司

 申请银团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纶科技”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纶科技(常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新纶”),因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银团授信人民币3.4亿元(其中项目贷款额度为3.2亿元,期限五年,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承贷1.8亿元、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承贷1.4亿元,主要用于常州新纶“光电子及电子元器件功能材料项目”一期项目建设;其他综合授信额度为2,000万元,期限一年,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承贷),主要用于常州新纶日常运营。

 该笔银团授信由常州新纶以其自有用地武国用(2014)第05307号地块作为抵押,以及在建工程完工后的房产、部分机器设备作为抵押;并由本公司对该银团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五年;由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侯毅先生为该银团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未收取担保费用。上述担保不涉及反担保。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和期限,公司将在以后的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二、履行审批程序

 公司已于2014 年 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4 年9月3日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拟对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2014年度增加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批准常州新纶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 4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同时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24个月,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现由于常州新纶申请银行授信的内容发生变化,上述已批准的议案不再适用,公司需重新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2014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重新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纶科技(常州)有限公司申请银团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常州新纶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总计为3.4亿元的银团授信,并同意常州新纶以自有土地武国用(2014)第05307号地块及其在建工程完工后的房产、部分机器设备作为抵押。并由本公司对该银团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五年。上述银行授信为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金额,最终确定的金额及授信条件以银行批复金额为准。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常州新纶经营层负责在以上额度内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借款协议,并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额度范围内负责相关担保协议的签署,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新纶科技(常州)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0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址: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长扬路20号

 法定代表人:侯毅

 经营范围:新型材料及其衍生产品的研发,聚酯薄膜材料销售;光学胶带、高净化胶带、高净化保护膜、散热膜的制造;先进高分子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前沿新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功能性薄膜、改性塑料、碳类材料及其它材料制品的研发。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4年9月30日,常州新纶资产总额为33,753.71万元,负债总额为14,008.35万元,净资产为19,745.36万元;该公司2014年1-9月营业收入为2,004.34万元,净利润为-252.01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授权常州新纶经营层负责在以上额度内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借款协议,并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额度范围内负责相关担保协议的签署。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为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被担保主体为公司实施光电子及电子元器件功能材料产业园项目投资主体,目前该项目一期工程已基本建成,预期2015年上半年将正式投产运营,该项目未来市场前景广阔,常州新纶具备预期履约能力和偿还负债能力,预计上述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该全资子公司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了支持常州新纶“光电子及电子元器件功能材料项目”一期项目建设,满足常州新纶的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常州新纶申请的人民币3.4亿元银团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五年,同时由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侯毅先生为该银团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不涉及反担保。此次银团授信以常州新纶自有土地武国用(2014)第05307号地块及其在建工程完工后的房产、部分机器设备作为抵押物。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该事项有利于常州新纶业务发展。同意公司为常州新纶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额及逾期担保额

 1、公司于2014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4年5月6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由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已于2014 年 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4 年9月3日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拟对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2014年度增加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批准常州新纶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 4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同时公司为该笔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24个月,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现由于常州新纶申请银行授信的内容发生变化,上述已批准的议案不再适用。

 3、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已经审批生效的对外担保金额(含本次担保数)累计为人民币54,000万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金额为44,000万元,子公司为公司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42%。实际发生额累计为5,000万元(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5,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3.37%,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十二月二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4-83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1月25日以书面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2月1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侯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纶科技(常州)有限公司申请银团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常州新纶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总计为3.4亿元的银团授信,并同意常州新纶以自有土地武国用(2014)第05307号地块及其在建工程完工后的房产、部分机器设备作为抵押。并由本公司对该银团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五年。上述银行授信为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金额,最终确定的金额及授信条件以银行批复金额为准。有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纶科技(常州)有限公司申请银团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82 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详见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增加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201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由原已审批通过的10亿元增加为11亿元,本次似增加额度为1亿元。(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业务),该批额度授信方式均为信用方式,期限为一年(自授信申请被批准之日或签订授信协议之日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与银行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履行公司内部和银行要求的相应审批程序后具体操作各项业务品种。同时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为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金额,最终确定的金额及授信条件以银行批复金额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十二月二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4-84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定于2014年12月17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2月17日 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16日至2014年12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16日下午15:00至2014年12月17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9日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光明新区塘家社区张屋路口新纶科技产业园1号楼3楼会议室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12月9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纶科技(常州)有限公司申请银团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2014年12月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议案作出股东决议时,就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①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②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③ 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登记手续,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14年12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登记地点: 深圳市光明新区塘家社区张屋路口新纶科技产业园办公楼十一楼董事会秘书处。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41

 2、投票简称:新纶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12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 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362341;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本次会议不议总议案。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

 (5)确认投票完成。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之后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16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12月17日下午15:00;

 2、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 http:// 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 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 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 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如遗失的,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取得申请数字证书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 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深圳市光明新区塘家社区张屋路口新纶科技产业园办公楼十一楼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 518107

 联系人:白静

 联系电话:(0755)26993098

 联系传真:(0755)26993313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四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14年12月17日召开的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对全部议案行使以下表决权:

 ■

 注:1、同意栏中用“√”表示。

 2、对于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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