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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0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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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4-075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4年11月21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公司9名董事,会议于2014年12月1日在北京市珠市口东大街13号博源(北京)会馆3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贺占海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根据2014年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八项准则,以及深交所2014年9月发布的《关于做好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据此调整公司会计报表相关项目。详情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审计工作组的议案》;

 根据国家财政部等五部委对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为满足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设立审计工作组,其主要职责是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内控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的议案》;

 随着公司规模不断扩大和市场竞争日益加剧,以及国家各部委、外部监管机构对公司管控力度的不断加强,为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提升公司风险管理水平,实现公司健康、良性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或规避风险,保证资产安全、完整,保证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真实、准确、可靠,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公司聘请北京勤恒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指导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工作,并编制了《内部控制手册》,作为公司建立、执行、评价及维护内控与风险管理体系的指导和依据。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郝占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因工作变动,同意李红岩女士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职务。

 郝占标先生,男,1970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会计师,历任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碱湖试验站财务科科长、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副总会计师、桐柏安棚碱矿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郝占标先生任本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三源粮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兴安盟博源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监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14年12月19日(星期五)14:30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详情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一日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独立意见

 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贷款担保,有利于补充该公司流动资金,是保障生产经营正常运转的有效措施。本次议案审议程序合规、合法,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我们同意《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桐柏海晶碱业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桐柏博源新型化工有限公司进行贷款担保,用于补充两公司流动资金,是保障生产经营正常运转的有效措施。本次议案审议程序合规、合法,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我们同意《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四、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聘任郝占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经核查聘任人员的相关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尚未解除的情况。以上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身体状况均能胜任所聘任的职务要求。

 上述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签字:白 颐: 孙燕红: 张振华: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4-076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十五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4年11月21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公司3名监事,会议于2014年12月1日在北京市珠市口东大街13号博源(北京)会馆3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为兔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公司监事会仔细核查了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使财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没有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4-077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考虑到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简称“博源联化”)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总计25,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为博源联化20,000万元综合授信

 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期限一年,公司拟以持有内蒙古博源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5%的股权作质押提供担保,担保金额35,000万元,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同时公司控股子公司博源联化拟使用此笔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公司拟全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20,000万元,期限一年,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就本次担保事宜公司与博源联化签署《反担保协议书》,反担保范围为:公司为博源联化提供的20,000万元担保。

 2、为博源联化30,000万元综合授信

 公司控股子公司博源联化拟向兴业银行鄂尔多斯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综合授信,公司拟对敞口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5,000万元,期限一年,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就本次担保事宜公司与博源联化签署《反担保协议书》,反担保范围为:公司为博源联化提供的5,000万元担保。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认可,并经公司六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

 1、注册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乌审召镇合同查汗淖

 2、法定代表人:吴爱国

 3、注册资本:65,000万元

 4、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甲醇及其下游产品,其他天然气化工产品,经营相关的进出口业务。

 5、公司经营状况:截止2014年9月30日,博源联化资产总额201,353.68万元,负债总额151,137.44万元,净资产50,216.24万元,营业收入109,771.21万元,利润总额-9,596.73万元,净利润-9,596.73万元。(未经审计)

 6、与公司关联关系:博源联化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7、股东构成:本公司持股80%,内蒙古中煤远兴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持股20%。

 内蒙古中煤远兴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为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5%,本公司持股25%。

 博源联化从设立至今,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无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一年

 3、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25,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为博源联化进行贷款担保,用于补充博源联化流动资金,是保障生产经营正常运转的有效措施。

 2、博源联化是公司控股的天然气制甲醇主要生产企业,博源联化年产100万吨,由于工艺先进、产量规模大,博源联化的产品在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3、本次担保事宜公司与博源联化均签署了《反担保协议书》。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目前,本公司对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为0万元;提供的反担保为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242,341.50万元;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为13,000万元;累计对外担保总额255,341.5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6.68%。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4-078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源化学”)拟为其全资子公司桐柏海晶碱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晶碱业”)、控股子公司桐柏博源新型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型化工”)向交通银行南阳分行、中信银行南阳分行申请共计1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具体明细如下:

 1、为海晶碱业6,000万元综合授信

 中源化学全资子公司海晶碱业拟向交通银行南阳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综合授信,中源化学拟全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6,000万元,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2、为海晶碱业3,000万元综合授信

 中源化学全资子公司海晶碱业拟向中信银行南阳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综合授信,中源化学拟全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3,000万元,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3、为新型化工4,000万元综合授信

 中源化学控股子公司新型化工拟向交通银行南阳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综合授信,中源化学拟全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4,000万元,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就本次担保事宜中源化学与新型化工签署《反担保协议书》,反担保范围为:中源化学为新型化工提供的4,000万元担保。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认可,并经公司六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桐柏海晶碱业有限责任公司

 1、注册地点:桐柏县产业集聚区

 2、法定代表人:朱宏昌

 3、注册资本:21,000万元

 4、经营范围:碱类化工产品的开采、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进出口贸易。

 5、公司经营状况:截止2014年9月30日,海晶碱业资产总额51,054.80万元,负债总额25,640.64万元,净资产25,414.17万元,营业收入22,878.77万元,利润总额1,916.27万元,净利润1,434.25万元。(未经审计)

 6、与公司关联关系:海晶碱业为中源化学全资子公司。

 7、股东构成:中源化学持股100%,中源化学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81.71%。

 海晶碱业从设立至今,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无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二)桐柏博源新型化工有限公司

 1、注册地点:河南省桐柏县产业集聚区(城关镇盘古大道东侧乙八街南侧)

 2、法定代表人:孙朝晖

 3、注册资本:12,000万元

 4、经营范围:利用纯碱废液、废气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钠、日用小苏打洗涤品,饲料添加剂碳酸氢钠、工业碳酸氢钠;化妆品销售。

 5、公司经营状况:截止2014年9月30日,新型化工资产总额50,251.75万元,负债总额27,453.67万元,净资产22,798.08万元,营业收入20,892.59万元,利润总额5,377.29万元,净利润4,555.04万元。(未经审计)

 6、与公司关联关系:新型化工为中源化学控股子公司。

 7、股东构成:中源化学持股50.97%,香港信弘控股公司持股25.03%,桐柏三恒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4%。中源化学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81.71%。

 ■

 新型化工从设立至今,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无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一年

 3、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13,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1、为海晶碱业、新型化工进行贷款担保,用于补充两公司流动资金,是保障生产经营正常运转的有效措施。

 2、海晶碱业、新型化工为中源化学子公司,公司对其有实质控制权,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

 3、本次担保事宜中源化学与新型化工签署了《反担保协议书》。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目前,本公司对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为0万元;提供的反担保为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242,341.50万元;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为13,000万元;累计对外担保总额255,341.5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6.68%。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4-079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4年7月1日;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国家财政部于2014年1月26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修订,相继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七项具体的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

 本公司采用的会计基本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6号]《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进行变更,对期初数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相应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4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该类权益性投资将重新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按照成本法进行计量。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合并报表

 单位:元

 ■

 上述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会产生影响。由于上述情况,公司调整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应报表项目,具体详见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披露。该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包括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1)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通过投资方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来判断某个被投资方是否应被合并。该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5、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该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6、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该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7、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该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8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六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变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六届二十五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的说明及意见

 1、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使财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没有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六届二十五次监事会决议。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4—080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公司六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2月19日(星期五)14:30开始

 5、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1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18日15:00至2014年12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相关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14年12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12月15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所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采取现场、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持股证明;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12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登记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证券事务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证券事务部

 邮 编:017000

 联 系 人:王强、陈月青

 联系电话:0477-8139874

 联系传真:0477-8139833

 六、其它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附件:《授权委托书》、《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2014年 月 日

 附件2: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操作。

 2、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即可对议案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代码:360683 投票简称:远兴投票

 证券“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0683;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股东大会议案序号,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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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输入100元代表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即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1.00元代表对议案1进行表决,依此类推。

 在股东对总议案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的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已投票表决的各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一项或多项议案的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投票不能撤单;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身份认证后进行网络投票。

 1、办理身份认证手续

 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申请服务密码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证券帐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成功申请,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证券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成功后半日方可使用;如激活指令是上午11:30之前发出的,则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激活指令是上午11:30之后发出的,则次日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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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参加其他公司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也需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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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业务咨询电话0755-25918485/25918486,亦可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证书服务”栏目。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4年12月18日下午15:00,网络投票结束时间为2014年12月19日下午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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