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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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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14-49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11月18日发布《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11月18日开市起停牌。

 停牌后,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紧张、有序地积极推进相关重大事项,目前确认此次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11月26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最晚将在2014年12月26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相关事项且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证券最晚将于2014年12月26日恢复交易,公司承诺在证券恢复交易后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若在上述停牌期满前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在上述期限内若公司仍未能披露相关事项的,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股票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程序,公司预计最晚将在停牌期满前五个交易日向交易所提交符合要求的披露文件。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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