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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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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ST霞客 公告编号:2014-100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后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霞客环保”)于2014年11月20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4】第 14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 公司于2014 年11 月20 日收到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

 称“无锡中院”)(2014)锡破字第0009 号《民事裁定书》和(2014)锡破字第0009 号《决定书》,无锡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破产重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尚未向当地法院提交重整申请。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2.7 和第

 13.2.8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14年11月24日开市起停牌一天,于2014 年11月25日开市起复牌交易,自复牌之日起二十个交易日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实施停牌,即交易期间为2014年11月25日—2014年12月22日之间的交易日,从2014年12月23日开市起公司股票将停牌,如果法院作出批准公司重整计划的裁定,公司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复牌。

 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4.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若在公司2014年年报披露之前,公司重整计划尚未获得法院批准,公司股票未能复牌,而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则公司股票将会被暂停上市,公司股票也就无法复牌,直接进入暂停上市阶段。

 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2.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继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1.1条的规定,如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四、如果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即公司2015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4.1条的规定,则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五、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公司还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无锡中院受理了重整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管理人或者公司需要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并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如果管理人或者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或者重整计划草案未能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且未能获得人民法院批准,或者重整计划草案虽获得了债权人会议通过但未能获得人民法院批准,或者重整计划未获得法院批准,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公司破产;或者重整计划虽获得法院批准但未能得到执行,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4.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六、截止2014年9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8,678,011.9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4,935,835.84元。公司2014年度经营业绩预计为:业绩亏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500万元至-79,500万元。

 七、截至2014年11月21日,公司银行贷款(含银行借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下同)共计148,553.84万元,霞客环保逾期贷款额为40,617.81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滁州安兴环保彩纤有限公司逾期贷款额为49,486.24万元,全资子公司滁州霞客环保色纺有限公司逾期贷款额为19,474.69万元,控股子公司湖北黄冈霞客环保色纺有限公司逾期贷款额为2,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计逾期贷款额111,578.74万元。

 八、截至2014年11月21日,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的诉前保全金额累计为34,191.00万元,诉讼保全金额累计为55,545.10万元和700万美元,诉讼金额(本金)累计为91,713.89万元和6,239.38万美元。目前公司的诉讼案件尚未全部有结果,对公司的影响程度尚无法进行估计。

 九、公司不存在重大合同等可能对公司和股票交易产生实质影响的重大事项,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正在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经向公司第一大股东江阴中基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查询,因受公司破产重整事件影响,第一大股东为满足其债权银行的要求,维护其自身良好的银行信用,拟自本公告日起至未来六个月内减持本公司股权,减持比例不超过5%,第一大股东将至少在本公告披露后的第五个交易日起开始减持公司股份,减持前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3.71%,减持后持股比例将不低于8.71%,预计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经向公司第二大股东陈建忠查询,公司第二大股东不存在股权转让事项。

 十、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及第二大股东不存在正在筹划与上市公司相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十一、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2014年11月14日、2014 年11月17日、2014年11月18日三个交易日)未参与公司股票交易。

 十二、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十三、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密切关注并及时披露破产重整相关事项的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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