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三11月25日公告,2014年11月24日,公司收到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同意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的批复》的书面批文,同意二六三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合作,在北京、上海2个直辖市范围内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不包含预付费业务),试点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二六三称,本次取得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资格,有利于公司整合已有业务资源、拓展新的市场、提升公司竞争力,但公司此业务目前尚未开展,在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不确定因素。
据了解,二六三是第四批试点企业之一,第四批试点企业还有红豆集团有限公司、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移动通信转售企业在拿到试点批文后就可以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也就是从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手中购买移动通信服务,重新包装服务内容,以自有品牌开展包括移动话音业务、短信彩信业务、移动数据业务等在内的移动通信业务。(李香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