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11月24日,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第二大股东新时代教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教育”)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质押股票转托管证明。
新时代教育将其在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的公司股份740万股(质押日期为2014年5月14日)于2014年11月11日解除质押,同时将上述740万股股票质押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登记日为2014年11月13日,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股份转托管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14年11月20日出具了证券质押变更信息证明。
截至本公告日,新时代教育持有公司股份20,080,963股,占公司总股本11.85%,其中用于质押的股份累计174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0.29%。
特此公告。
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