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安国纪”)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数量为5,67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2%;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11月25日(星期二)。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744号文核准,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7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20 元/股,并于2011年11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总股本为280,000,000股。
二、本次解除限售前公司限售股及解除后限售股的概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现有机构类限售股189,000,000股,高管锁定股1,904,338股,合计限售股份190,904,3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18%。
本次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份5,670,000股的股东上海致安电子有限公司申请解除股份限售,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2%。
本次股份限售解除后,公司机构类限售股183,330,000股,高管锁定股1,904,338股,合计限售股份185,234,3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16%。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的承诺事项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上海致安电子有限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锁定期内该部分股份所孳生的股票也同样锁定。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不存在转让、委托他人管理或由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形。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上述股东均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11月25日(星期二)。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5,67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2.02%。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名法人股东。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 备注 |
1 | 上海致安电子有限公司 | 5,670,000 | 5,670,000 | - |
合计 | 5,670,000 | 5,670,000 | - |
(五)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限售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形。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