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 公告编号:2014-049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于2014年11月18日收到监事施斌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施斌峰先生因任职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施斌峰先生辞职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辞职自2014年11月18日起生效。截至目前,施斌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监事会对施斌峰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 公告编号:2014-050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1月1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并于2014年11月19日上午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在保障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情况下,本次董事会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资料同时提交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阅。
本次董事会应参会董事6人,实际参会董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需增补一名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提名万解秋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公示,公示期为三个交易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或邮箱等方式反馈意见。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告编号:2014-052)于2014年11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需增补一名董事。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提名施斌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4年12月11日(星期四)下午2:30在公司七楼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53)于2014年11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独立董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万解秋,男,1955年10月出生,汉族,江苏省苏州市人,国籍中国,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苏州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新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08年8月至今任苏州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万解秋先生于1996年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01年入选江苏省政府333工程优秀人才,2003年12月参加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和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共同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施斌峰,男,1981年5月出生,汉族,江苏省吴江市人,国籍中国,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苏州盛泽东方市场纺织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2008年2月-2012年3月任职于吴江盛泽东方丝绸市场交易所有限公司,历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2年4月-2013年2月任江阴华西村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2月起任苏州盛泽东方市场纺织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5月起任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3月-2014年11月任公司监事。
特别说明:
1、苏州盛泽东方市场纺织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属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法人单位,除上述披露简历外,上述2位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2、上述2位候选人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 公告编号:2014-051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11月13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4年11月19日上午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在保障所有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情况下,本次监事会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本次监事会会议资料同时提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阅。
本次监事会应参会监事4人,实际参会监事4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监事会提名李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红,女,1977年8月出生,汉族,江苏省苏州市人,国籍中国,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吴江东方市场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职工董事。
2008年4月-2011年6月任职于吴江盛泽东方丝绸市场交易所有限公司,历任经理、总裁助理,2011年7月-2014年2月任吴江东方市场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3月起任吴江东方市场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5月起任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职工董事。
特别说明:
1、吴江东方市场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属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吴江丝绸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法人单位,除上述披露简历外,李红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2、李红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 公告编号:2014-052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万解秋 为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第 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万解秋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0次, 未出席 0次。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 公告编号:2014-053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召开的股东大会是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的。本公司于2014年11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14年12月11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14年12月11日(星期四)下午 2:30 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11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10日15:00至2014年12月11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12月8日(星期一),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市场路丝绸股份大厦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名称:
1、《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已同时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
(三)特别强调事项: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需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出席者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12月9日(星期二),上午 9:00-11:00,下午 2:00-4:00 。
3、登记地点: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市场路丝绸股份大厦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如下说明: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301。
2、投票简称:“东市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12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东市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 |
总议案 | 所有议案 | 100 |
议案1 |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0 |
议案2 |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 2.00 |
议案3 |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 3.00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 年12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12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它事项
1、会议召开时间、费用:会议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范佳健,电话号码:0512—63573480,传真号码:0512—63552272,电子邮箱:cesm2000@126.com。
公司地址: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市场路丝绸股份大厦,邮政编码:215228。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六届六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单位(个人)意见代理行使表决权。
议案
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2 |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 | | |
3 |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 | |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号码: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说明: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