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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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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海越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47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

1、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 年 11月18日下午1: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18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3、会议地点: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本公司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名)26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02,960,145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26.67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名)12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08,4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8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姚汉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出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进行了现场见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同意票数同意比例(%)反对

票数

反对比例(%)弃权

票数

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102,664,54599.71293,6000.292,0000.00
2《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02,664,54599.71293,6000.292,0000.00
3《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02,664,54599.71293,6000.292,0000.00
4《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102,664,54599.71293,6000.292,0000.00
5《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102,664,54599.71293,6000.292,0000.00
6《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01选举马乐其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02,664,54599.71293,6000.292,0000.00
6.02选举郭劲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02,664,54599.71293,6000.292,0000.00
6.03选举胡宏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02,664,54599.71293,6000.292,0000.0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25名)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同意票数同意比例(%)

(%)

反对

票数

反对比例(%)弃权

票数

弃权比例(%)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17,315,80798.32293,6001.672,0000.01
2《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7,315,80798.32293,6001.672,0000.01
3《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7,315,80798.32293,6001.672,0000.01
4《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17,315,80798.32293,6001.672,0000.01
5《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17,315,80798.32293,6001.672,0000.01
6《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01选举马乐其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7,315,80798.32293,6001.672,0000.01
6.02选举郭劲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7,315,80798.32293,6001.672,0000.01
6.03选举胡宏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7,315,80798.32293,6001.672,0000.01

三、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为合法、有效。

四、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监事签字确认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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