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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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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旗下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务
及参加交易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的支持和厚爱,根据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国联证券将于2014年11月21日起代理本公司旗下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3113,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销售业务,投资者可在国联证券的各指定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服务。详情如下:

 一、基金转换业务

 经与国联证券协商一致,自2014年11月21日起,本公司将开通本基金与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互相转换业务。

 具体业务规则请遵循国联证券的规定,各基金的相关费率请查阅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或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销售机构提出固定日期和固定金额的扣款和申购申请,由指定销售机构在约定扣款日为投资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交易方式。

 自2014年11月21日起,本公司将同时在国联证券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

 (三)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国联证券的规定。

 2、已开立中登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到国联证券申请增开交易账号(已在国联证券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国联证券的规定。

 (四)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投资者须遵循国联证券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指定本人的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扣款账户;根据与国联证券的约定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五)投资金额

 投资者可与国联证券就申请开办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期申购金额,定期定额业务起点金额为人民币500元整。

 (六)申购费率

 为正常申购基金的申购费率,具体请见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七)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

 (八)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

 投资者办理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后,可以自T+2日起(T为申购申请日)随时办理基金的赎回。如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等同于正常的赎回业务。

 (九)变更及终止

 投资者通过国联证券申请办理,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国联证券的有关规定。

 四、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国联证券柜台交易系统定投申购本基金(仅限前端模式),其申购费率实行四折优惠;若以上优惠折扣实行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若该基金原申购费率适用于固定费用的,则执行该基金的固定费用,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投资人通过国联证券网上交易系统定投申购本基金(仅限前端模式),其申购费率实行四折优惠;若以上优惠折扣实行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若该基金原申购费率适用于固定费用的,则执行该基金的固定费用,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投资者在国联证券办理上述业务应遵循国联证券的具体规定。

 五、重要提示

 本次所开通业务办理的具体流程、规定等以国联证券的安排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1、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glsc.com.cn

 客服电话:95570

 2、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swsmu.com

 客服电话:400 880 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

 七、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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