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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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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厦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49
债券代码:122156 债券简称:12厦工债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11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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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许振明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郭清泉、余绍洲、独立董事苏子孟、刘宗柳因公务请假;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叶金攀因公务请假;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及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1、《公司关于终止2012年公开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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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关于与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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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厦工重工有限公司、白飞平、王智勇均回避表决了该议案。

 3、《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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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以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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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曾招文律师、黄其阳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2014)天衡非字第192号】: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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