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已于201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现就原公告“附件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授权委托书”中的表决票进行更正说明。
原公告附件一中表决票如下:
表决事项 | 表决意见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表决权总数(股) |
《关于公司董事变动的议案》 | 董事 | 陆添义 | | | | |
李英翔 | | | | |
吕树明 | | | | |
俞春明 | | | | |
注:本次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1)每一股东的可表决票数总数=持股数×6,在可表决票总数范围内,可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董事候选人;(2)投给6名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3)请在“表决票总数”一栏填写具体投票数。 |
《关于公司监事变动的议案》 | 监事 | 陇贤君 | | | | |
监事 | 田 恺 | | | | |
注:本次监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1)每一股东的可表决票数总数=持股数×2,在可表决票总数范围内,可把表决票投给一名或两名监事候选人;(2)投给两名监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3)请在“表决票总数”一栏填写具体投票数。 |
现在更正为:
表决事项 | 表决意见 |
表决权总数(股) |
《关于公司董事变动的议案》 | 董事 | 陆添义 | |
李英翔 | |
吕树明 | |
俞春明 | |
注:本次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1)每一股东的可表决权总数=持股数×4,在可表决权总数范围内,可把表决权总数投给一名或多名董事候选人;(2)投给四名董事候选人的表决权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权总数;(3)请在“表决权总数”一栏填写具体投票权数。 |
《关于公司监事变动的议案》 | 监事 | 陇贤君 | |
监事 | 田 恺 | |
注:本次监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1)每一股东的可表决权总数=持股数×2,在可表决权总数范围内,可把表决权总数投给一名或两名监事候选人;(2)投给两名监事候选人的表决权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权总数;(3)请在“表决权总数”一栏填写具体投票权数。 |
特此公告。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