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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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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68 股票简称:深圳惠程 编号: 2014-103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31日接到股东吕晓义先生通知,吕晓义先生于2014年10月24日、2014年10月3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9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比例

二、承诺履行情况

1、2007年9月19日首次公开发行时吕晓义先生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吕晓义先生已履行完毕上述承诺。

2、2013年1月4日吕晓义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以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相关职务时承诺: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50%。截至本公告日,吕晓义先生已履行完毕上述承诺。

3、2013年1月9日吕晓义先生增持股份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增持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吕晓义先生已履行完毕上述承诺。

综上,吕晓义先生本次减持股份行为未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股东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吕晓义先生在此前任意30天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数量均未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本次减持公告前,吕晓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6,850,9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75%,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本次减持公告后,吕晓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7,150,9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47%,仍是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3、公司股东吕晓义先生最近一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为2014年10月21日,持有公司股份126,850,9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75%。至本次公告后,其所拥有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累计减少1.28%。

4、2014年7月8日公司公布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吕晓义先生计划于2014年7月7日至2016年1月7日(18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但不超过10%。

5、公司股东吕晓义先生本次减持股份属于个人行为,公司一切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68 股票简称:深圳惠程 编号: 2014-104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圳惠程”)于2014年10月31日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何平女士的通知,何平女士于2014年10月3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7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何平女士与任金生先生为夫妻关系,任金生先生与何平女士是一致行动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承诺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时何平女士及任金生先生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何平女士和任金生先生已履行完毕上述承诺。

2、2013年1月4日何平女士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时承诺: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截至本公告日,何平女士已履行完毕上述承诺。

3、2013年1月10日何平女士增持股份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增持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何平女士已履行完毕上述承诺。

4、2014年1月21日任金生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时承诺: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任金生先生正在履行承诺中,该承诺履行期限截止至 2015

年 7 月 21 日。

综上,何平女士本次减持股份行为未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股东本次股份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何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任金生先生在此前任意30天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均未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本次减持公告前,何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任金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9,914,9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84%,是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本次减持公告后,何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任金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2,414,9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85%,仍是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3、公司股东何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任金生先生最近一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为2014年3月24日,持有公司股份129,914,9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16%。至本次公告后,其所拥有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累计减少2.31%。

4、2014年7月8日公司公布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何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任金生先生计划于2014年7月7日至2016年1月7日(18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但不超过10%。

5、公司股东何平女士本次减持股份属于个人行为,公司一切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68 股票简称:深圳惠程 编号:2014-105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1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11月5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4日15:00至2014年11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期限:2014年11月5日

5、股权登记日:2014年10月31日(星期五)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新区兰景北路惠程电气工业厂区报告厅

7、会议出席对象:

(1)2014年10月3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议题:

1.审议《关于第四届董事会提前换届的议案》;

2.审议《关于第四届监事会提前换届的议案》;

3.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4.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6.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长春高琦聚酰亚胺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3和议案4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上述提案内容详见分别刊登于2014年10月11日、2014年10月21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长春高琦聚酰亚胺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4年11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3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坪山新区兰景北路惠程电气工业厂区报告厅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本地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业务操作。投票当日,交易系统将挂牌本公司投票证券:投票证券代码“362168”,投票简称“惠程投票”。

(2)输入买入指令,买入

(3)输入证券代码 362168

(4)输入委托价格,选择拟投票的议案。委托价格与议案序号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注: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可对一项议案进行投票,多个议案按任意次序多笔委托;如欲快速对全部议案统一投票,可选择申报买入总议案。

(5)输入“委托股数”表达表决意见。

A.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B.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6)累积投票制议案:议案3和议案4为累积投票制议案,对应每一项表决,股东输入的股数为其投向该候选人的票数。

议案3每位股东拥有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累积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4,拥有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累积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3;议案4每位股东拥有对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2;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数全部投给一个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个候选人,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候选人人数的乘积。

(7)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8)计票规则: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已先投票的一项或多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一项或多项议案进行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为准。

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除累积投票制以外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证券帐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成功申请,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激活指令发出后,5分钟后即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参加其他公司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申报挂失5分钟后原服务密码注销,注销后可重新申领。买入价格选1.00元表示“激活密码”;选2.00元表示“挂失密码”。

B、申请数字证书

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具体操作参见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证书服务”栏目。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网上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惠程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陆;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4日15:00 至2014年11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交易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如某一股东仅对部分议案进行投票,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单独计票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1、议案3、议案5和议案6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六、其他事项

1、联系人:温秋萍 朱小艳

联系电话:0755-82767767

联系传真:0755-82767036

通讯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兰景北路惠程科技园

邮编:518018

2、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对审议事项投票表决指示如下: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姓名或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帐号: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回 执

截至 2014年10月31日,我单位(本人)持有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

(万股)

减持比例

(%)

吕晓义大宗交易2014年10月24日8.842200.29
2014年10月30日9.677500.99
合计: 9701.28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股)

占总股本比例(%)股数

(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吕晓义合计持有股份126,850,93116.75117,150,93115.47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126,850,93116.75117,150,93115.47
限售流通股----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何平大宗交易2014年10月30日9.677500.99
合计:   7500.99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何 平合计持有股份91,416,28112.0783,916,28111.08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91,416,28112.0783,916,28111.08
限售流通股----
任金生合计持有股份28,498,6623.7628,498,6623.76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14,249,3311.8814,249,3311.88
限售流通股14,249,3311.8814,249,3311.88
合 计合计持有股份119,914,94315.84112,414,94314.85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105,665,61213.9698,165,61212.97
限售流通股14,249,3311.8814,249,3311.88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对应委托价格
总议案本次会议全部议案100.00
议案 1《关于第四届董事会提前换届的议案》1.00
议案 2《关于第四届监事会提前换届的议案》2.00
议案 3《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子议案I纪晓文3.01
子议案II杨富年3.02
子议案III田青3.03
子议案IV王东3.04
子议案V马静玉(独立董事)4.01
子议案VI邢伟(独立董事)4.02
子议案VII郑武(独立董事)4.03
议案 4《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子议案I安鹏啸5.01
子议案II谢战军5.02
议案 5《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6.00
议案 6《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长春高琦聚酰亚胺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7.00
议案 7《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8.00

委托股数对应的表决意见
1 股同意
2 股反对
3 股弃权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委托数量
对候选人A投×1票×1股
对候选人B投×2票×2股
3 股弃权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1.00元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2.00元大于1 的整数

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1《关于第四届董事会提前换届的议案》    
2《关于第四届监事会提前换届的议案》    
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选举票数
3《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纪晓文 
 杨富年 
 田青 
 王东 
 马静玉(独立董事) 
 邢伟(独立董事) 
 郑武(独立董事) 
4《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安鹏啸 
 谢战军 
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5《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6《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长春高琦聚酰亚胺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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