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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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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14-079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10月29日下午2点30分在厦门市金桥路101号(世纪金桥园)商务楼第四层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网络投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0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的任意时间。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包括网络和非网络方式),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24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433208893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28.94
其中:现场出现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47821843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6.5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23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8538705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2.38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陈东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大会;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

内容

同意

票数

同意比例反对票数反对比例弃权票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43314989399.9961000.00529000.01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庄宗伟、邹荣标律师认为:本次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主体资格、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一四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10月 30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14-080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发行申请获得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10月29日,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104号),就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45,000万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面值不少于总发行面值的50%,自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三、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进行。

四、 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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