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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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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载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兴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世东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大幅变动项目原因说明(单位:元,以下同):

 ■

 2、利润表大幅变动项目原因说明:

 ■

 3、现金流量表大幅变动项目原因说明: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本报告期,经公司财务人员对新颁布和新修订会计准则涉及的相关会计政策变动的分析,认为此次新颁布和新修订的会计准则的实施对公司自身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具有重要影响,不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没有影响。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载望

 2014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创建 公告编号:临2014-042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接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张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张升先生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请求辞去其担任的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张升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创建 公告编号:临2014-041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10月29日,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0月19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申永红先生召集并主持,经全体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

 一、《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无异议并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关于执行新颁布或新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以及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具体准则要求,公司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中关于长期股权投资、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自 2014年7月1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执行新颁布或修订企业会计准则涉及的相关会计政策修订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产生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创建 公告编号:临2014-040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载望先生主持,经过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同意聘任高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期限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附后。

 三、通过《关于执行新颁布或新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以及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具体准则要求,公司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中关于长期股权投资、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自 2014年7月1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执行新颁布或修订企业会计准则涉及的相关会计政策修订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产生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附:副总经理简历

 高运: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5年生,中专学历。曾任山东鲁宏塑窗机械集团总公司北京办事处主任、同人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司副总经理、北京江河幕墙股份有限公司市场经理、公司北方大区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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