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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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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吕小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齐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晓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公司138万吨/年丙烷与混合碳四利用项目进展情况

 报告期,公司138万吨/年丙烷与混合碳四利用项目各生产装置相继投料,公辅设施运行正常,项目全面进入试生产阶段。生产原料按计划有序进厂,主要产品均顺利实现了首批次的销售出厂,目前原料采购与产品销售基本通畅。

 1、气分异辛烷装置在7月初首次产出合格异辛烷产品,异辛烷产品各项指标均达到设计值。气分单元、原料预处理单元随异辛烷装置同步正常运行,废酸再生单元在8月初首次产出合格的新鲜酸。至此,气分异辛烷装置各单元全部开车成功,并运行稳定。

 2、丙烷脱氢装置在7月份完成了装置试生产运行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告知性备案书的相关报批报备工作,进入投料试车阶段,于9月初首次产出合格丙烯,产品各项指标达到设计要求。目前装置运行平稳,产品质量稳定。

 3、甲乙酮装置自6月中旬产出合格产品后,目前装置运行稳定,操作条件不断优化。

 4、公辅设施均运行正常,动力中心运行基本稳定,为全厂提供合格蒸汽。9月份,动力中心的脱硫脱硝系统正式投用,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排放均达到环保排放要求。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海口海越经济开发有限公司股改和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海越控股有限公司(原杭州天途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在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均在履行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要求,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列报,包括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和“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两类列报。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要求,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可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并进行追溯调整。

 在关于职工薪酬、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方面,自2014年7月1日起公司按新修订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3.5.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的说明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公司名称: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小奎

 日期: 2014年10月30日

 股票简称:海越股份 股票代码:600387 公告编号:临2014---040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4年10月23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表决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29日。公司全体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审议了会议内容。

 与会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2014-043《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关于完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一)、《公司章程》修改情况如下:

 1、《公司章程》第四十条第(十三)项: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0%的事项”修改为:“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事项”。

 2、《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四条第 (四)项:

 “对外投资决策权和调整权: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20%范围内的投资决策权与调整权” 修改为:“对外投资决策权和调整权: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50%范围内的投资决策权与调整权。”

 3、《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五)项 :

 “资产处置权: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20%范围内的进行资产收购和出售的资产处置权”修改为:“资产处置权: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50%范围内的进行资产收购和出售的资产处置权。”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情况为: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十六条第(十三)项: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修改为:“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事项”。

 董事会同意上述条款的修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2014-04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4年11月18日(星期二)下午1:30,在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七届十一次和七届十三次董事会提交);

 2、《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七届十一次和七届十三次董事会提交);

 3、《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七届六次监事会提交);

 4、《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七届十一次董事会提交);

 5、《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七届十一次董事会提交);

 6、逐项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01选举马乐其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七届十一次董事会提交);

 6.02选举郭劲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七届十一次董事会提交);

 6.03选举胡宏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七届十二次董事会提交)。

 (二)、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2014年11月12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

 本议案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股票简称:海越股份 股票代码:600387 公告编号:临2014--041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4年10月23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29日。公司全体监事参加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2014-043《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股票简称:海越股份 股票代码:600387 公告编号:临2014--042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 2014年11月18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12日

 ●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 年11月18日(星期二)下午1:30时

 3、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11月18日(星期二),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4、股权登记日:2014 年11月12日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6、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有关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对于交易所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独立董事候选人被交易所提出异议的情况作出说明,并表明不将其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七届十一次和七届十三次董事会提交);

 2、《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七届十一次和七届十三次董事会提交);

 3、《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七届六次监事会提交);

 4、《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七届十一次董事会提交);

 5、《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七届十一次董事会提交);

 6、逐项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01选举马乐其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七届十一次董事会提交);

 6.02选举郭劲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七届十一次董事会提交);

 6.03选举胡宏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七届十二次董事会提交)。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 2014年11月1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4 年11月14日-17日(双休日除外)(上午 8:00—11:00,下午 14:00—16: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14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符合前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受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网络投票说明

 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2、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14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联系人:吕燕飞、朱甜

 (四)联系电话:0575-87016161传真:0575-87032163

 (五)邮政编码:311800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29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已列入股东大会通知的提案行使表决权:

 ■

 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受托人应按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1、对临时提案 投赞成票;

 2、对临时提案 投反对票;

 3、对临时提案 投弃权票。

 如委托人对任何上述提案(包括临时提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等议案投票表决:□是 /□否;

 对列入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举监票人,审查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等,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享有表决权:□是 /□否;

 委托授权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注:委托人应在授权书上“□”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或法人代表)签名: 股东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二: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11月18日(星期二)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总提案数:8个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

 2、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本次股东大会第 1-8项议案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

 (2)逐项表决: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第1个需要表决的议案,6.01元代表第6个议案的第1个审议项,依此类推。因议案6实行逐项表决,如以6.00元申报价格对议案6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视为对其项下所有审议项均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不需再逐项表决。

 ■

 (3)表决意见

 ■

 二、投票举例

 1)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个议案的第一个审议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

 2)如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个议案的第一个审议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

 3)如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个议案的第一个审议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股票简称:海越股份 股票代码:600387 公告编号:临2014—043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于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而作出的变更。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前三季度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

 一、概述

 2014年,财政部新颁布和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10月29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对公司原会计政策作了相应变更。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填列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要求,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列报,包括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和“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两类列报。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要求,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可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并进行追溯调整。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会计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公司对相关财务信息进行了追溯调整。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股票简称:海越股份 股票代码:600387 公告编号:临2014 ---044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以通迅方式召开。会议以13 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现就《公司章程》的具体修改情况公告如下:

 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

 ■

 上述修订内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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