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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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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同高、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火耀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浩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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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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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报告期内增减”中报告期指2014年7-9月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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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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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公司2014年3月2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4年4月9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000万股,面值为1元,发行价格为20.23元的普通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对象为9名确定对象。其中,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稀土集团")拟认购5,000万股;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认购2,500万股;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认购2,000万股;上海理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认购2,000万股;自然人陈国鹰拟认购1,500万股;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拟认购1,0000万股;自然人柯希平拟认购500万股;皓熙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拟认购300万股;金圆资本管理(厦门)有限公司拟认购200万股。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因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而除权的,则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股票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303,4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2014年3月28日,福建省国资委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2014年4月9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 2014年5月21日,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8,19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共分配170,495,000.00元。公司于2014年6月18日公告实施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6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6月24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4年6月24日。鉴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20.23元/股调整为19.98元/股,发行数量不做调整,拟募集资金规模将调整为不超过299,700万元(含发行费用)。 2014年7月21日,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由24个月变更为12个月,即《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决议自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12个月内有效。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材料于2014年5月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2014年9月12日经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同意通过,2014年10月1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公司正根据批文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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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3.5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在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方面,自2014年7月1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产生重大影响。

 3.5.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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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并进行追溯调整。

 3.5.2其他

 无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14-066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前公司董秘办公室以传真、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刘同高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改模具会计处理办法的议案》。鉴于随着公司下属子公司硬质合金刀具、刀片及磁材业务的发展,公司生产中需使用单位价值较高的模具逐步增多,这类模具为生产商品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符合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及《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的要求;为加强对模具的管理,真实反映公司模具的使用状况,董事会同意修改模具会计处理方法,将符合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及《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要求的模具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使用年限预计2-5年。

 本次模具会计处理方法修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预计对本年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的影响约177.34万元。

 本次模具会计处理方法修改虽然改变了报表的列报项目,但由于该事项属于不重要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五条的规定:“下列各项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对初次发生的或不重要的交易或者事项采用新的会计政策”,采用未来适用法核算,不需要追溯调整。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财务信息调整的议案》。详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4-068)。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关闭全资子公司上海虹广钨钼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鉴于照明用钨丝、灯丝业务萎缩,同意关闭上海虹广钨钼科技有限公司,并授权总裁班子组织实施;关闭上海虹广钨钼科技有限公司,预计处置收益约1,000万元。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14-067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前公司董秘办公室以传真、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赖兆奕先生主持,应到监事9人,实到监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改模具会计处理办法的议案》。详见《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4-066)。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财务信息调整的议案》。详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4-068)。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监事会对《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14-068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执行2014年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而对公司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

 ? 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本年度前三季度报告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国家财政部于2014年1月26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大规模修订,相继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的会计准则。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 201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财务信息调整的议案》,决定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2014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 要求,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并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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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 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六项会计准则,执行上述新准则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金额没有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

 (二)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具体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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