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史烈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涛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颖艳女士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
变动说明:
1、主要系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2、主要系本期银票贴现较多所致。
3、主要系部分子公司期末集中采购而支付的货款增加及预付购房款增加所致。
4、主要系本期出售质押式国债回购产品所致。
5、主要系本期收到前期股利所致。
6、主要系本期出售质押式国债回购产品所致。
7、主要系子公司本期待抵扣进项税减少所致。
8、主要系子公司网新赛思之子公司图灵数据厂房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9、主要系子公司网新赛思之子公司图灵数据厂房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10、主要系子公司预付股权投资款转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1、主要系本期上交企业所得税及增值税所致。
12、主要系本期支付股利所致。
13、主要系归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14、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北京新思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所致。
利润表项目
■
变动说明:
1、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减少及收回年限长的应收账款较多所致。
2、主要系股票浮亏减少所致。
■
变动说明:
1. 主要系投资支出较上期减少所致。
2. 主要系本期偿还借款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执行2014年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共七项具体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今年1-9月及以前年度的损益产生影响,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
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1-9月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3.5.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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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苏州阳光新媒体有限公司投资成本2,459,160.00,减值准备2,459,160.00,净值为0元; 杭州金信股易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成本2,277,501.72, 减值准备2,277,501.72,净值为0元; 北京洛克大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投资成本663,909.46, 减值准备663,909.46,净值为0元。
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为增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87,716,197.01元,减少长期股权投资87,716,197.01元。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14-032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以及本年度中期报告的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2、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国家财政部于2014年1月26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大规模修订,相继修订并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并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国家财政部于2014年7月23日修订并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并自2014年7月23日起施行。
国家财政部于2014年6月20日修订并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并自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施行。
3、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国家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4年修订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公司自2014年7月23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公司自2014年年度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除上述外,公司仍执行国家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其他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合并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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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母公司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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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规范了职工薪酬的定义,短期薪酬会计处理规范,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规定,并引入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完整地规范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公司按照该准则的要求进行做了适当的修改并在财务报表及附注中进行列示与披露。
公司将“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的二级科目重新分类,该项调整仅涉及科目内变动,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修改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并将“费用按照性质分类的利润表补充资料”作为强制性披露内容,包括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1)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上述会计政策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该准则建立了判断控制存在与否的单一模型,规定对被投资方形成控制需要具备的三个要素为:(1)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2)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3)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根据该准则,公司已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要素以确认对被投资方是否具有控制权及是否应当被合并。
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5、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定,规范了公允价值定义,明确了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根据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将公允价值计量划分为三个层次,并对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信息的披露作出了具体要求。
公司按要求对相应的会计政策进行了修订,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6、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相关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规范了对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的认定、分类及核算。合营安排根据合营方在其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该准则要求合营方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共同经营则确认其资产(包括其对任何共同持有资产应享有的份额)、其负债(包括其对任何共同产生负债应承担的份额)、其收入(包括其对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应享有的份额)及其费用(包括其对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应承担的份额)。
公司重新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新增了该项会计政策。该会计政策的新增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7、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规定,规范并修改了企业对子公司、合营安排、联营企业以及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所享有的权益的相关披露要求,公司按披露要求执行,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8、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公司按披露要求执行,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实施此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14-031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14年10月18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越明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并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实施此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3. 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合理规避财务风险,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14-030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14年10月18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史烈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章程》规定。
三、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3. 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因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参股公司浙江浙大网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全额计提股权投资损失及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同意公司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523.28万元,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5.56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32.17万元,三项合计571.01万元。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