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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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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培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海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邹雪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31,008.17万元,增长584.76%,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12,523.98万元,减少42.72%,主要原因系公司将应收票据背书用于支付货款和工程款所致;

 (3)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3,201.72万元,增长44.16%,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增加了对客户的赊销所致;

 (4)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 30,573.79万元,增长129.72%,主要原因系公司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5)应收利息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469.69万元,增长958.58%,主要原因系公司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6)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21,882.94万元,增长1061.79%,主要原因系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增加所致;

 (7)应付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3,653.61万元,增长74.51%,主要原因系公司项目建设材料采购尚未到结算期所致;

 (8)预收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100.94万元,增长49.89%,主要原因系公司预收销售货款增加所致;

 (9)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583.35万元,减少37.74%,主要原因系公司年初已计提的年度绩效考核奖金已发放完毕所致;

 (10)股本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3,579.05万元,增长32.64%,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11)资本公积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23,214.89万元,增长47.94%,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收到募集资金产生的股本溢价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

 财务费用本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发生数减少794.01万元,减少208.84%,主要原因系公司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6,818.40万元,减少93.78%,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支付货款和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0541.88万元,减少127.30%,主要原因系本期内公司的项目建设投资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64,991.73万元,增长2242.75%,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募集资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吴培服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4-043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书面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吴培服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4-044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叶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监事会核查,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编制和审核过程中,没有人员发生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4-046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612号)文核准,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七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5,790,494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31元。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会验字(2014)第4614号验资报告,截至2014年7月28日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1,399,999,993.1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2,060,616.0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67,939,377.08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135,790,494.00元;出资额溢价部分为人民币1,232,148,883.08元,全部计入资本公积。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修改完善了《公司章程》相应的条款并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公司于近日领取了江苏省宿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注册号为321300000005816《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1600万元整变更为人民币55179.0494万元整;经营范围由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包装材料生产;化工材料(除化学危险品)销售;聚酯新材料技术研发;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变更为:光电新材料、光学膜、太阳能电池背材膜、聚酯电容膜、聚酯工业基材生产、销售;高分子复合材料技术研发;包装材料生产、化工材料(除化学危险品)销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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