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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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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倪开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比期初增加406%,主要系公司借入恢复生产用资金所致;

 2、预付账款比期初减少81%,主要系公司预付采购款转入其他应收款所致;

 3、其他应收款比期初减少37%,主要系本期计提坏帐准备所致;

 4、存货比期初增长220%,主要系公司已部分恢复生产,原材料、产成品库存增加所致;

 5、其他非流动资产比期初减少67%,主要系本期出售子公司所致;

 6、长期股权投资比期初减少82%,主要系因本期法院拍卖青海锦国兴公司股权而减少所致;

 7、固定资产比期初减少31%,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出售子公司所致;

 8、在建工程比期初减少50%,主要系本期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所致;

 9、工程物资比期初减少35%,主要系本期工程物资计提减值准备所致;

 10、无形资产比期初减少67%,主要系本期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出售子公司而减少所致;

 11、商誉比期初减少87%,主要系本期商誉计提减值准备所致;

 12、应付账款比期初增加44%,主要系公司已部分恢复生产,增加原料采购所致;

 13、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增加226%,主要受公司流动性影响,未如期发放职工工资所致;

 14、应交税费比期初减少39%,主要系本期上交部分税款所致 ;

 15、应付利息比期初增加75%,主要受本年公司流动性影响,增加未偿付借款利息所致;

 16、其他应付款比期初增加79%,主要系公司借入用于恢复生产的资金所致;

 17、预计负债比期初减少52%,主要系客户因产品质量问题要求公司承担质保责任索赔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82%, 主要系公司已部分恢复生产,增加组件销售收入所致;

 2、营业成本比去年同期增长98%,主要系收入增长,成本相应增长所致;

 3、营业税金及附加比去年同期增长359%,主要系当期应缴纳增值税增加所致;

 4、销售费用比去年同期增长51%,主要系销量增加导致运费增加所致;

 5、管理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47%,主要系公司削减规模、节约开支所致;

 6、财务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62%,主要系利息等财务支出增加所致;

 7、资产减值损失比去年同期增加2522%,主要系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增加所致;

 8、投资收益比去年同期减少100%,主要系处置子公司股权亏损所致;

 9、营业利润比去年同期减少473%,主要系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增加、减少利润所致;10、营业外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46%,主要系海外电站建成发电收到政府发电补贴所致;

 10、营业外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46%,主要系海外电站建成发电收到政府发电补贴所致;

 11、净利润比去年同期减少430%,主要系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增加、减少利润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89%,主要系公司已部分恢复生产,增加采购原料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7% ,主要系减少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支付的现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889% ,主要系公司借入恢复生产用资金所致;

 4、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较上年同期增长418%,主要系公司借入恢复生产用资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6月26日作出(2014)沪一中民四(商)破字第1-1号《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上海毅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对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超日太阳或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担任超日太阳管理人。公司重整期间将采用管理人管理模式,公司信息披露责任人为管理人。

 2.本公司控股股东倪开禄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为315,117,93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843,520,000股的37.35%;倪娜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为54,909,38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843,520,000股的6.51%。该等股份是否被执行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被执行,将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本公司重要资产处置等相关情况

 境外子公司超日意大利(SIS)处置电站资产。超日意大利(SIS)于2013年2月15日签署协议将其下属9家电站公司出售给Solaranlagebe-teiligungsUG(Haftungsbeschrnkt)Basilikata公司(ARXS.R.L出售给Solaranlage-beteiligungsUG(Haftungsbeschrnkt)Basilikata2,另外8家电站公司出售给Solaranlage-beteiligungsUG(Haftungsbeschrnkt)Basilikata1),协议作价共计954,728.77欧元,已经全部办理过户手续。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超日意大利(SIS)公司尚未收到任何处置价款。

 4.2013年1月22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稽查局《调查通知书》,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5.“11超日债”第二期利息未于原定付息日2014年3月7日按期全额支付,仅按期支付共计人民币400万元。

 6.2014年5月21日,公司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14]177号)。因公司2011年、2012年、2013年连续三个经审计的会计年度报告显示净利润为负值,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2014年5月28日起暂停上市。

 7.2014年5月21日,公司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14]175号)。根据该决定,本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于2014年5月30日起终止上市。

 8.2014年8月18日,超日太阳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因部分子公司持续处于亏损状态且短期内难以扭亏为盈,为减少亏损,管理人根据《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将超日太阳所持子公司上海超日(洛阳)太阳能有限公司100%股权、洛阳银电光伏材料有限公司65%股权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价为基准进行拍卖,拍卖会于2014年8月29日下午13:30分在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举行,登记参加超日太阳所持超日洛阳100%股权拍卖的竞买人共4家,娄森潮以起拍价人民币1万元竞得;登记参加超日太阳所持洛阳银电65%股权拍卖的竞买人共4家,娄森潮以起拍价人民币1万元竞得。本次出售超日洛阳、洛阳银电的股权将直接减少2014年归属于超日太阳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781万元,直接减少2014年归属于超日太阳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781万元。

 9.根据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数据,结合管理人前期调查了解到的情况,超日太阳已无能力通过自身完成重整并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管理人于2014年9月3日发布《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投资人遴选招标文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遴选投资人,2014年9月12日,管理人发布《关于延长公开招标遴选投资人截止期限的公告》,放宽投标人主体限制并将缴纳保证金和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期限延长至2014年9月23日16时,2014年9月25日,管理人发布了《关于公开招标遴选投资人期限届满的公告》,2014年10月8日,管理人发布《关于确定投资人相关情况的公告》,有意向投资人与管理人联系,并提交投资意向文件、缴纳保证金。管理人结合超日太阳的实际情况对意向投资人进行综合考察,确定由江苏协鑫能源有限公司、嘉兴长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安波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启明新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韬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辰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久阳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文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加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9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作为超日太阳重整案的投资人。管理人按照原公开招标遴选投资人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及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意向文件,制定《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

 10.2014年9月29日,管理人收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下称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上海久阳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下称上海久阳)分别发来的《保函》。根据《保函》,如债权人会议各表决组均表决通过《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和上海久阳将合计在人民币8.8亿元额度范围内为“11超日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1.根据超日太阳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财产管理方案》,管理人委托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公开拍卖超日太阳持有的上海超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超日太阳能工程有限公司89%股权、上海超日(九江)太阳能有限公司100%股权、洛阳赛阳硅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卫雪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西藏日喀则市超日国策太阳能应用有限责任公司80%股权,拍卖时间2014年10月20日13:30,登记参加超日太阳所持上海超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拍卖的竞买人共2家,方智成以人民币1万元竞得;登记参加上海超日太阳能工程有限公司89%股权拍卖的竞买人共2家,方智成以人民币1万元竞得;登记参加上海超日(九江)太阳能有限公司100%股权拍卖的竞买人共2家,方智成以人民币1万元竞得;登记参加洛阳赛阳硅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拍卖的竞买人共2家,方智成以人民币1万元竞得;登记参加卫雪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拍卖的竞买人共2家,方智成以人民币1万元竞得;登记参加西藏日喀则市超日国策太阳能应用有限责任公司80%股权拍卖的竞买人共2家,方智成以人民币1万元竞得。

 12.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于2014年10月23日下午14时30分在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召开。债权人会议由职工债权组、税款债权组、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和普通债权组对《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分组表决,出资人组会议由出资人对重整计划草案中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债权人会议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超日太阳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ST超日 公告编号:2014-113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4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1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书面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ST超日 公告编号:2014-114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4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1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ST超日 公告编号:201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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