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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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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1.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2014年10月29日,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本行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

 1.3本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1.4本行法定代表人姜建清、主管财会工作负责人易会满及财会机构负责人刘亚干声明并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基本信息

 ■

 2.2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2.2.1 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2.2.2 按中国会计准则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差异说明

 本集团按中国会计准则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截至2014年9月30日止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并无差异。

 2.3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股东总数为846,200户。其中H股股东144,167户,A股股东702,033户。

 本行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注:(1)H股股东持股情况是根据H股证券登记处设置的本行股东名册中所列的股份数目统计。

 (2)“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传统-高利率保单产品 ”同属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2.4 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的权益和淡仓

 主要股东及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第3分部须予披露的权益或淡仓的人士

 截至2014年9月30日,本行接获以下人士通知其在本行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拥有的权益或淡仓,该等权益或淡仓已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而备存的登记册所载如下:

 A股股东

 ■

 注:(1)截至2014年9月30日,根据本行股东名册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登记在册的本行股票为123,316,451,864股。

 (2)截至2014年9月30日,根据本行股东名册显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股票为124,155,852,951股。

 H股股东

 ■

 2.5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前10名A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情况

 单位:元

 ■

 注:根据上交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本行可转债自2012年5月21日起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本行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截至报告期末A股可转债持有人名册和各结算参与人债券回购质押专用账户具体持有人信息进行了合并加总。

 2.5.1 可转债担保人情况

 无可转债担保人。

 2.5.2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工行转债转股价格自2014年6月20日由3.53元/股调整为3.27元/股。报告期内未发生工行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5.3 可转债转股情况

 工行转债自2011年3月1日起进入转股期。截至2014年9月30日,累计已有8,980,955,000元工行转债转为本行A股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2,493,279,385股。截至报告期末,尚有16,019,045,000 元工行转债未转股,约占工行转债发行总量的64.08%。

 2.5.4 可转债信用评级情况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工行转债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分析,出具了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14]跟踪074号),确定本行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截至报告期末,工行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A。

 §3季度经营简要分析

 (除特别说明外,本部分财务数据以人民币列示。)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的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实现净利润2,208.55亿元,同比增长7.33%。年化平均总资产回报率为1.51%,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1.52%。

 营业收入4,885.89亿元,同比增长10.56%。利息净收入3,629.34亿元,同比增长 10.77%。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008.85亿元,同比增长5.64%。成本收入比24.33%。

 报告期末,总资产201,509.5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332.04亿元,增长6.52%。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108,536.5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9,312.78亿元,增长9.39%,其中境内分行人民币贷款增加7,547.57亿元,增长8.56%。从结构上看,公司类贷款75,754.32亿元,个人贷款29,957.59亿元,票据贴现2,824.61亿元。贷存款比例为68.1%。

 总负债187,185.8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792.92亿元,增长6.12%。客户存款153,399.6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7,191.39亿元,增长4.92%。从结构上看,定期存款80,344.53亿元,活期存款69,996.91亿元,其他3,058.20亿元。

 股东权益合计14,323.7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39.12亿元,增长12.04%。

 按照贷款质量五级分类,不良贷款余额为1,154.7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17.82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06%。拨备覆盖率为216.60%。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1.79%,一级资本充足率11.80%,资本充足率14.20%,均满足监管要求。

 §4重要事项

 4.1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

 4.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1认购永丰银行20%股份

 2013年4月2日,本行与永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永丰金控”)和永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永丰银行”)就认购永丰金控或永丰银行20%股份事宜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本次交易将在台湾金融监管机构关于大陆商业银行的持股比例正式放宽至20%后实施。届时,本行将参股永丰银行。2014年2月27日,本行与永丰金控和永丰银行签署了一份补充协议(简称“补充协议”)。根据补充协议,股份认购协议项下的交易选定等待期将延长至2015年4月1日。股份认购协议的其他条款不受影响。上述交易的最终完成,还须获得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详情请参见本行2014半年度报告的有关内容。

 4.2.2收购标准银行公众有限公司60%股份

 本行2014年1月29日签署了一份股份购买协议,同意向标准银行伦敦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标银伦敦”)收购标准银行公众有限公司(简称“目标银行”)已发行股份的60%。此外,本行还拥有一项行权期为5年的期权,可自交割2年后收购目标银行额外20%的已发行股份(简称“购买期权”)。标银伦敦将拥有一项卖出期权,可在本行行使前述购买期权6个月后要求本行购买标银伦敦和其关联方所持有的目标银行全部股份。上述交易的最终完成,还须获得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详情请参见本行2014半年度报告的有关内容。

 4.2.3收购Tekstil Bankas A..(简称“Tekstilbank”)75.5%股份

 本行2014年4月29日签署了一份股份购买协议,同意向土耳其GSD Holding A.?.收购Tekstilbank已发行股份的75.5%。根据土耳其资本市场法的规定,本次交易将触发对Tekstilbank目前在伊斯坦布尔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全部剩余股份(简称“剩余股份”)发出强制收购要约的规定。本行董事会已经批准本行在适当时机对剩余股份发出强制收购要约。上述交易的最终完成,还须获得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详情请参见本行2014半年度报告的有关内容。

 4.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行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无新承诺事项。截至2014年9月30日,股东所作的持续性承诺均得到履行,相关承诺请参见本行2014半年度报告。

 4.4 本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经2014年6月6日举行的2013年度股东年会批准,本行已向截至2014年6月19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派发了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的现金股息,每10股派发股息人民币2.617元(含税),共计分派股息人民币919.60亿元。

 4.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 优先股发行相关情况

 本行董事会于2014年7月25日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9月19日经我行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优先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发行优先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拟在境内外市场发行总额共计不超过等额人民币800亿元优先股,其中在境外市场发行不超过等额人民币350亿元优先股、在境内市场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50亿元优先股。本次境内外优先股发行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本次优先股发行方案尚待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关于本行境内外优先股拟发行的情况,请参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披露易”网页(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

 4.7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本集团已执行财政部2014年颁布的下列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除按照准则要求在财务报告中对相关信息进行列报与披露外,上述准则的修订对本集团财务报表(包括当期及比较期间)无重大影响。

 §5附录 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5.1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载于本报告附录一

 5.2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披露的资本充足率信息载于本报告附录二

 §6发布季度报告

 本报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及本行网址(www.icbc.com.cn,www.icbc-ltd.com)。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季度报告同时刊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披露易”网页(www.hkexnews.hk)及本行网址(www.icbc.com.cn,www.icbc-ltd.com)。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简称:工商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4-038号

 转债代码:113002 转债简称:工行转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董事会于2014年10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9日在北京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5名,亲自出席15名,其中,姚中利董事通过电话方式出席会议。胡浩董事会秘书参加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姜建清董事长主持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5票,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并通过了修订后的《关于〈中国工商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2014年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5票,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修订后的《关于〈中国工商银行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2014年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5票,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简称:工商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4-039号

 转债代码:113002 转债简称:工行转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监事会于2014年10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9日在北京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召开定期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6名,亲自出席6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赵林监事长主持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监事会认为,本行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A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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