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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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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独立董事宋淑艾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董事会,亦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

 1.3 公司负责人边海青、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晓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武兵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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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2013年第四季度公司与天威集团进行资产置换,同时收购保定天威线材制造有限公司股权,由于置入的保定保菱变压器有限公司、保定天威电气设备结构有限公司、保定天威变压器工程技术咨询维修有限公司以及购入的保定天威线材制造有限公司和公司均受同一股东天威集团控制,主要财务数据中上年同期的数据按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进行追溯调整。

 注2:公司2014年10月2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实施转让保定天威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7%股权事宜的议案》,由于该交易事项涉及中外合资公司股权,交易参与方多,审批程序复杂,至今该交易事项尚未完成资产交割;加之,公司目前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尚未完成,为了保证非公开发行工作的正常推进,公司拟终止实施该股权转让事宜。该议案将提交公司二〇一四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尽快重新启动该股权转让事宜。

 终止股权转让后,公司将对天威英利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由成本法调整回权益法,冲回原确认的股权转让收益19,956.24万元,同时按照权益法确认天威英利2014年1-9月投资收益-4,206.52万元。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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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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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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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4年10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2、公司2014年10月2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实施转让保定天威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7%股权事宜的议案》,由于该交易事项涉及中外合资公司股权,交易参与方多,审批程序复杂,至今该交易事项尚未完成资产交割;加之,公司目前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尚未完成,为了保证非公开发行工作的正常推进,公司拟终止实施该股权转让事宜。待公司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尽快重新启动该股权转让事宜。该议案将提交公司二〇一四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主要原因:

 主要是公司在实施资产置换,完善输变电产业链的基础上,优化产品结构,大力推进降本增效,提升了输变电产业的整体盈利能力。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3.5.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

 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证券简称:*ST天威 证券代码:600550 编号:临2014-089

 债券简称:天债暂停 债券代码:122083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以邮件或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公司现有11名董事,其中10名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宋淑艾女士因公务原因未能参与本次会议的表决,亦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和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和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天威保变(合肥)变压器有限公司派出董事会成员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因相关人员工作变动,公司决定调整向天威保变(合肥)变压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威合变”)派出董事会成员:

 天威合变董事会原派出人员为:朱荣、王文超、李新,现调整为:朱荣、唐永山、李新。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西藏天威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850万元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决定向控股子公司西藏天威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威华冠”,本公司持有其88.97%股权)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850万元整,期限一年,年利率参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贷款利率执行,天威华冠以其有关资产提供抵押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西藏天威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特此公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简称:*ST天威 证券代码:600550 编号:临2014-090

 债券简称:天债暂停 债券代码:122083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以邮件或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4年10月29日在公司第五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永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到三名监事,实际三名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和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和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4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简称:*ST天威 证券代码:600550 编号:临2014-092

 债券简称:天债暂停 债券代码:122083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西藏天威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贷款对象:西藏天威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威华冠”)

 ● 委托贷款金额:向天威华冠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850万元整

 ● 委托贷款期限:壹年

 ● 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参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贷款利率执行

 一、 委托贷款概述

 2014年10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西藏天威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850万元的议案》,公司决定向天威华冠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850万元整。

 天威华冠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该笔委托贷款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贷款方基本情况

 天威华冠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88.97%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7,833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太阳能产品及其他新能源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的生产销售安装以及相关技术的开发、咨询、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天威华冠经审计总资产4,833.29万元,净资产2,964.25万元,总负债1,869.04万元,营业收入1,052.20万元,净利润-1,534.79万元,资产负债率38.67%。截至2014年9月30日,天威华冠未经审计总资产3,824.30万元,净资产2,736.72万元,总负债1,087.58万元,营业收入105.79万元,净利润-227.53万元,资产负债率28.44%。

 三、 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向天威华冠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850万元整,期限壹年,年利率参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贷款利率执行,天威华冠以其土有关资产提供抵押担保,具体抵押金额以实际抵押登记为准。(具体委托贷款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本次委托贷款的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本次向天威华冠提供的委托贷款从本公司自有资金中支付;向本公司还款的方式:到期还款,利随本清。

 五、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运转。公司的委托贷款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止 2014 年10月29日,公司累计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为131,941.5万元,未向天威华冠提供委托贷款。累计逾期金额106,341.5 万元。

 特此公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简称:*ST天威 证券代码:600550 编号:临2014-091

 债券简称:天债暂停 债券代码:122083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和修订的

 相关会计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公司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和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是公司落实和执行2014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会计准则,并对公司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调整和变更;

 ● 本次调整未对公司2013年末及本期末报告的总资产和净资产,以及2013年度及本期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一、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和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概述

 为了适应我国企业和资本市场发展的实际需要,实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2014年财政部先后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除《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外,其余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鉴于此,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时间要求开始执行新会计准则。

 201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和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议案》,同意公司严格依据财政部规定,于新颁布和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施行日开始正式执行该准则,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转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部《关于做好新颁布和修订的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会计部函[2014]467号)作出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和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要求,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可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并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自2014年7月1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产生影响,因此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和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涉及的财务核算进行了追溯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和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和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涉及的财务核算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和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是根据财政部2014年颁布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和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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