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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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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运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文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今年前三季度,受上海地区用电量下降和区外来电大幅增长的双重压力影响,公司业绩较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下滑,今年1-9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6.10亿元,同比下降32%。公司业绩下降的原因分析如下:

 1、今年三季度,受气温同比降低和市场需求下降影响,上海地区用电量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1-9月同比下降4.29%,其中:7-9月同比下降12.52%),而区外来电同比大幅增长(1-9月同比增长23.54%,其中:7-9月同比增长28.31%),导致上海统调发电量同比大幅减少(1-9月同比下降16.95%,其中:7-9月同比下降39.05%)。受此因素影响,公司存量电厂业绩和投资收益同比大幅下降。

 2、随着公司新建项目的不断推进以及新并购项目纳入公司合并范围,今年1-9月,公司融资规模同比增长,财务费用有所上升。

 公司将积极应对上述不利因素,采取切实有效措施:

 一是,继续加快发展步伐,扎实推进高效清洁能源发电项目。今年1-9月,公司新投产及并购项目增加发电量约32亿千瓦时,在上海地区用电量下降和区外来电大幅增长的双重压力影响下,公司合并口径发电量完成226.67亿千瓦时,仅同比下降约3%。

 二是,公司将进一步强化电力市场营销,积极争发有效电量;进一步提高设备可靠性,根据发电市场的变化趋势合理安排检修,通过提高各电厂的机组利用小时数和机组负荷率,争取更多的发电量;进一步加强对标管理,努力降低综合厂用电率,向电厂科学化管理要效益。

 三是,通过进一步加强燃料管理,今年1-9月,公司累计标煤价同比下降约5%;同时,压缩各项成本费用,进一步提高单位发电效益。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3.5.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5.2职工薪酬准则变动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要求,公司正在测算该准则的影响。

 公司名称: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运丹

 日期:2014年10月30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14-38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于 2014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 14 人,实到董事 14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同意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同意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4年,财政部新发布和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八项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上述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公司于2014年7月1日执行新准则要求,根据新准则规定对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进行了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具体如下:

 1、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要求,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可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并进行追溯调整。

 2、职工薪酬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要求,公司正在测算该准则的影响。

 3、财务报表列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要求,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列报。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意见函》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就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意见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4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中审议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意见。公司董事会已经向我们提交了有关本议案的相关资料,我们审阅了所提供的资料,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以下意见:

 根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根据新准则规定对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进行了调整。

 我们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夏大慰、邵世伟、于新阳、皋玉凤、金明达、徐菲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14-39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于 2014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 6 人,实到监事 6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经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同意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同意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4年,财政部新发布和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八项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上述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公司于2014年7月1日执行新准则要求,根据新准则规定对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进行了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具体如下:

 1、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要求,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可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并进行追溯调整。

 2、职工薪酬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要求,公司正在测算该准则的影响。

 3、财务报表列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要求,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列报。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14-40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由公司与中航国际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及土耳其合作方共同投资组建的土耳其EMBA发电有限公司,获得土耳其能源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胡努特鲁燃煤电厂工程建设预许可证书(证书号:?N/5260-7/03134),标志着项目开发取得重大实质性进展。

 土耳其EMBA发电有限公司由公司、中航国际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及土耳其合作方按50.01%:2.99%:47%比例共同出资,胡努特鲁燃煤电厂工程为其在当地开发的首个项目,建设规模为2台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同时,该项目将是中土两国建交以来,中国企业在当地的最大直接投资,获得中国政府的大力支持,已于今年3月获得国家发改委的项目备案证明文件(发改办外资备字[2014]39号)。

 该项目发电效率高、能耗排放低,建成后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和竞争能力,对公司加快推进“走出去”战略具有重要意义。公司将积极推进上述项目的建设进程,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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