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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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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宋克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克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倪琴溪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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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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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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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4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特别重大合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24),与华泰汽车集团(天津)有限公司签署了《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由公司向华泰汽车集团(天津)有限公司出售公司所持有的位于华苑产业区海泰西路18号东1\东2\东3号楼,合同总金额303,968,610.00元。

 目前该合同已履行完毕。截至2014年9月30日,该合同已累计收款303,968,610.00元。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无影响。

 

 股票简称: 海泰发展 股票代码:600082 编号:(临2014—030)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以电话确认,于201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宋克新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内部问责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根据天津证监局《关于印发<天津辖区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内部问责制度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津证监上市字【2014】61号)的要求,公司对《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内部问责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 海泰发展 股票代码:600082 编号:(临2014—031)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士柱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内部问责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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