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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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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董事长周仁强、董事副总经理谢新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光灼保证季度报告

 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但经本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核。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 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 股乃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14年9月30日,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的情况及原因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的情况及原因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重大节假日小客车免费政策影响

 2014年国庆假期国家继续施行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重大节假日免费通行政策。10月1日至10月7日,本集团所辖路段的出口小型客车(7座及以下)流量约140万辆,预计免收金额约人民币7,000万元。

 美国存托凭证计划

 于2009年6月11日,本公司与纽约梅隆银行(作为托管银行)建立了一项美国存托凭证计划(ADR0)。该存托凭证计划注册的存托凭证数量为50,000,000份,每份存托凭证代表10股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H股股份。本公司没有因为该美国存托凭证计划而发行新的股份。该美国存托凭证计划中之美国存托凭证只在美国店头市场交易,而不会在美国的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

 投资参股华元典当

 经2012年6月26日召开的六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我公司拟投资人民币4,500万元,参股合肥华元典当有限公司,占其增资扩股后公司总股本的18.75%。截至本报告批准发出日止,本次投资款项尚未缴纳。

 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

 经2013年8月23日召开的六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为拓展海外业务与国际市场,有效开拓公司融资途径,结合公司当前发展实际,本公司拟出资不超过1000万美元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香港)有限公司,实际投资额以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本公司以自有人民币资金换汇,作为对香港子公司投资的资金来源,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与主营业务有关的产品贸易;仓储;加工;配送;境外公路建设、投资、运营等相关咨询与技术服务等。

 2013年9月4日,该公司在香港注册成立,股本数为7,644万股,本公司初始认购股份数为240万股。截至本报告批准发出日止,上述投资款项尚未缴纳。

 转让新安金融部分股权

 为降低公司在非控制性金融企业中的股权投资比例,加强对金融领域投资风险的防范和控制,经2013年10月25日召开的六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批准意向转让安徽新安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安金融”)部分股权,拟将所持有的新安金融5亿股股份中的3亿股股份(即10%股权)协议转让给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并授权经营层办理转让报批手续及开展资产评估工作。2013年12月,该转让事项已经获得安徽省国资委的批复。

 经2014年6月27日召开的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原协议转让的股权受让方由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变更为其控股子公司—安徽省铁路建设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该变更事项已经获得安徽省国资委的批准。批准《拟转让所持安徽新安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亿股股份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和《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价格以报安徽省国资委备案确认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准。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资产评估结果获得安徽省国资委备案确认后,签署该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相关股权变更手续。

 该转让事项的资产评估结果获得安徽省国资委的批准,2014年7月2日,本公司与受让方签署协议。截至报告期末,受让方按照协议约定按时支付了两期股权转让价款,相关股权变更手续办理完毕。

 控股股东再次增持本公司股份

 安徽高速集团已实施完成一次为期12个月的增持计划,自2012年10月8日至2013年10月7日,累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本公司股份合计5,376,120股,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32%。

 安徽高速集团于2014年1月9日和1月1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方式,分别增持本公司股份16,900股和670,200股,分别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001%和0.040%。本次增持前,安徽高速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23,957,120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31.59%。本次增持后,安徽高速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量为524,644,220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31.63%。

 安徽高速集团拟在未来12个月内(自2014年1月9日起算)以自身名义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含本次已增持股份)。安徽高速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典当业务业绩

 由于受宏观经济下行、信贷政策定向微调、银行流动性趋紧、房地产行业步入困局等综合因素影响,典当项目风险逐渐凸显。截至9月底,合肥皖通典当公司完成营业收入人民币2,172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50%,主要是诉讼及欠息费项目滞占资金未产生收入;成本费用总额人民币341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5%;由于绝当金额巨大,根据公司《当金风险分类暂行办法》前三季度共计提当金损失减值准备人民币4,384.7万元,已累计计提人民币5,687.5万元。

 综上所述,主要由于出险项目当金较大导致收入减少和资产减值损失增加,皖通典当公司1-9月净利润人民币-1,907万元。典当公司下一步将加大清收力度和风险管控,通过健全完善事前评估、事中控制、事后补救“三位一体”的风险管理体系、定期对在当项目潜在风险进行排查、控制单笔业务金额和严格控制在当项目续当次数和期限等方式,争取最大程度降低项目风险,提升应对风险的能力。由于典当公司前三季度部分风险项目贷款损失准备已按较高等级的风险拨备比例计提,预计2014年全年计提损失准备金约为人民币6,700万元,净利润约为人民币-3,600万元。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颁布或修订了八项会计准则,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五项为新修订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三项为新增会计准则,根据要求,除《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自2014年度财务报表起执行外,其他准则本公司须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涉及的八项会计准则属于会计政策发生变更,除与公允价值有关的披露信息,以及有关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披露准则外,其余须做追溯调整,对比较期间报表也需进行调整,但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不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准则变更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主要是按新准则报表格式要求对会计项目重新列示,将原计入长期股权投资项目下的对新安金融和皖通小贷的投资调整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该调整对本公司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股东权益变动表没有影响。

 3.5.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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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的规定,对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投资进行重新列示,本公司根据要求将对安徽新安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帐面余额人民币200,000,000元)和合肥市皖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帐面余额人民币15,000,000元)的投资,从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对2013年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3.5.2准则其他变动的影响

 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的规定,修改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将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1)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将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37,824,079.97元,由其他非流动负债调整计入递延收益,并对2013年报表进行追溯调整。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单位:千元

 ■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仁强

 2014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600012 股票简称:皖通高速 编号:临2014-048

 债券代码:122039 债券简称:09皖通债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二O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星期三)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二)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分别于二O一四年十月十七日和十月二十四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四)会议由周仁强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接受现代交通公司提供工程建设管理服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为实施宁宣杭高速公路宁国至千秋关段隔离栅工程,宁宣杭建设指挥部接受了现代交通公司的投标函,并最终确定宁千段项目隔离栅工程NQGLS-01标段由现代交通公司中标。现代交通公司将按合同规定对NQGLS-01标段长约40.201公里的路段进行施工,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481.7346万元,工期为8个月。

 宁宣杭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现代交通公司为宁宣杭公司提供大型车棚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工程总价为人民币68.5146万元,工期为50日历天。

 为实施合肥绕城高速公路南环段声屏障工程,本公司合肥管理处接受了现代交通公司的投标函,并最终确定该项目声屏障工程HFCSPZ-2014标段由现代交通公司中标。现代交通公司将按合同规定对该标段(K6+800-K50+300)长约43.5公里的路段进行施工,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120.9722万元,工期为2个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此项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周仁强、李俊杰、陈大峰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接受现代交通公司提供公路维修、养护等服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为及时、快速修复完善宣宁高速公路沿线附属设施,宁宣杭公司拟委托现代交通公司分别提供宣宁高速公路主线等路段或区域的清淤、设施维修等小修养护服务和沿线附属设施的路损维修服务,预计合同总价分别为人民币25万元和15万元。

 因宣宁高速公路养护工作需要,宁宣杭公司拟委托现代交通公司对宣宁高速主线等路段和区域进行路面保洁、冬季除冰雪等服务,合同总价分别为人民币25.1807万元和10万元。

 为满足高界高速公路路面维修工程的需要,本公司高界管理处委托现代交通公司进行2014年G50沪渝高速高界段K674+800路面维修安全标志的摆放与看护工作,合同总价为人民币3.14万元。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此项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周仁强、李俊杰、陈大峰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宁宣杭高速公路宁国至千秋关段项目路面工程施工试验检测的关联交易议案》;

 为做好宁宣杭高速公路宁国至千秋关段项目路面工程施工试验检测工作,宁宣杭建设指挥部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安徽省高速公路试验检测科研中心为宁千段项目路面工程NQLMSYS合同段提供施工试验检测服务,合同总价为人民币285万元,检测服务期为18个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此项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周仁强、李俊杰、陈大峰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宁宣杭高速公路宁国至千秋关段项目路面工程施工监理的关联交易议案》;

 为做好宁宣杭高速公路宁国至千秋关段项目路面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宁宣杭建设指挥部接受了安徽省高等级公路工程监理公司的投标文件,经全面审查和综合评审,确定宁千段路面工程施工监理NQLMZJB合同段由安徽省高等级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中标,合同总价为人民币261.2万元,监理服务期为42个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此项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周仁强、李俊杰、陈大峰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天长管理处2014年桥梁养护维修的关联交易议案》。

 为及时做好天长管理处所辖路段的桥梁养护维修工作,本公司天长管理处委托安徽省高监土木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对205国道天长段K1189+573路段进行桥梁维修,合同总价为人民币45.7756万元。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此项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周仁强、李俊杰、陈大峰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600012 股票简称:皖通高速 编号:临2014-049

 债券代码:122039 债券简称:09皖通债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二O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星期三)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分别于二O一四年十月十七日和十月二十四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东升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会议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各项决议均为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未发现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存在违反相关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查本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查,监事会未发现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的情形;未发现季报的内容和格式存在不符合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的情形,其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未发现本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600012 股票简称:皖通高速 编号:临2014-050

 债券代码:122039 债券简称:09皖通债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 2014 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颁布或修订了八项会计准则,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五项为新修订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三项为新增会计准则,根据要求,除《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自2014年度财务报表起执行外,其他准则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须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2014年10月29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9人。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涉及的八项会计准则属于会计政策发生变更,除与公允价值有关的披露信

 息,以及有关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披露准则外,其余须做追溯调整,对比较期间报表也需进行调整,但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不产生重大影响。

 1、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的规定,对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投资进行重新列示,本公司根据要求将对安徽新安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帐面余额200,000,000元)和合肥市皖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帐面余额15,000,000元)的投资,从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对2013年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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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的通知》的规定,对职工薪酬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披露。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3、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的规定,修改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将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1)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将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37,824,079.97元,由其他非流动负债调整计入递延收益,并对2013年报表进行追溯调整。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单位:千元

 ■

 4、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的规定,通过对投资方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来进行判断某个被投资方是否应被合并,该变更后合并主体并未发生变化。

 5、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的规定,将自2014年度财务报表执行本准则。该准则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6、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的规定,执行本准则。该准则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7、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的通知》的规定,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变更了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8、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的规定,对子公司、合营安排、联营企业以及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所享有的权益的相关披露要求。

 综上所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主要是按新准则报表格式要求对会计项目重新列示,将原计入长期股权投资项目下的对新安金融和皖通小贷的投资调整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该调整对本公司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股东权益变动表没有影响。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

 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未发现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存在违反相关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 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600012 股票简称:皖通高速 编号:临2014-051

 债券代码:122039 债券简称:09皖通债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4年6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存量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批准本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未来一年内购买同一时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安全性高且有固定收益的银行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上述事宜(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本公司编号为“临2014-020”公告)。

 本公司于2014年10月28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签订协议,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认购1期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

 二、风险控制措施

 本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本次公司选择的银行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本公司将在理财产品的存续期间,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能够充分控制风险,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

 扣除本公告已披露金额外,自2013年10月至本公告日前12个月内,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共计人民币68,000万元,其中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41,000万元,其余已全部按期收回。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五、备查文件

 1、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签署的《交通银行“蕴通财

 富·日增利S款”集合理财计划协议》及其附件;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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