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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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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肖云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晓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坚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修订后的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合并报表的影响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于报告期末转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合并报表报告期初数也相应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2、上市公司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与上年度期末或上年同期相比增减变动幅度超过30%的,应在本次季报中说明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2013年5月24日,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参见2013年5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年8 月30日,公司收到天平保险发来的保监会《关于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整体方案的批复》(保监发改【2013】632号)(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9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出售天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进展公告》)。2014年1月24日,公司收到天平保险发来的保监会《关于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等事项的批复》(保监许可【2014】82号)。(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出售天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进展公告》)。2014年2月20日,公司收到安盛保险股份有限公司(AXA Versicherungen AG)支付的首笔股权转让款人民币叁亿玖仟伍佰贰拾肆万伍仟伍佰叁拾玖元捌角柒分(¥395,245,539.87)。2月21日公司收到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登记证明,公司所持股份减少47,715,892股,现持有股份78,284,108股。公司在《股份购买协议》中设置了价格调整机制(详见公司5月3日披露的出售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中第四条协议主要内容第3点交易定价依据),本次转让交割日为2014年2月20日,截止2月20日的天平保险、安盛上海的合并净资产值正在审计中,待审计结果确定最终转让价格。

 (二)、公司基于国华人寿近年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为了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使公司能够全力发展主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提高公司经济效益。2014年4月21日,公司董事会召开了六届21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持有的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9500万股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2014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2014年5月5日,公司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产权交易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所持国华人寿的19500万股股权。2014年6月11日,公司接到荆门产权交易公司通知,截至挂牌公告期满,国华人寿的19500万股股权征得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一家,为上海博永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永伦科技”)。 博永伦科技的拟受让价格为挂牌底价25350万元。

 2014年6月30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2014年7月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目前,该交易处于报保监会报批之中。

 (三)、根据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具体内容请参见2014年3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肆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证券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止2014年9月30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进行了低风险证券投资,购买了总额为1.7亿信托理财产品,并购买了6000万元的证券投资基金。

 2014年9月16日,公司购买了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2016)前39,403,034.08份,每份单价1.5227元,共计支付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整,2014年9月24日,该基金宣告分红,公司分得投资收益11,820,910.22元,2014年10月17日,公司赎回全部该基金,赎回金额为48,607,582.84元,支付手续费145,822.75元。

 投资标的汇丰晋信(2016)前基本情况介绍

 1、名称:汇丰晋信2016

 2、基金管理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投资类型:平衡型

 4、投资风格:配置型

 5、成立日期:2006年5月23日

 6、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7、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

 8、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

 9、收益类型:固定收益

 10 投资目标:通过基于内在价值判断的股票投资方法、基于宏观经济/现金流/信用分析的固定收益证券研究和严谨的结构化投资流程,本基金期望实现与其承担的风险相对应的长期稳健回报,追求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11投资原则及比例:

 ?1)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 ?2)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超过该证券的10%;

 ????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基金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4)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展期;

 ????5)在银行间市场进行债券回购融入的资金余额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6)在正常市场情况下,基金的投资组合中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四)、2014年6月30日,公司收到华磊光电2013年现金分红 72万元。

 (五)、公司关于部分化工配套及仓储设施拆迁及补偿事项的进展情况、成立相关子公司的运营情况如下:

 (1)2013年11月30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决议公告,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同意给予本公司1.1亿元的补偿款,公司分别于2014年元月23日、3月13日、6月27日、7月10日、9月5日收到荆门市财政局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园财政分局支付的补偿款3,600万元、2,400万元、3,000万元、800万元和500万元,合计10,300万元。目前已全部拆迁完毕。因公司二甲醚装置开工率不足,故拆迁上述资产没有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也没有对公司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

 (2)在2013年10月19日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中,子公司荆门天睿投资有限公司竞得编号荆土网挂(2013)15号出让地块的使用权。该宗地位于荆门高新区凤袁路以南,科技园路以西,面积为67,320.4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出让期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成交价为人民币捌仟伍佰捌拾伍万元整(¥85,850,000元)。

 (3)在2014年04月03日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中,子公司荆门天励投资有限公司竞得编号荆土网挂(2014)20号出让地块的使用权。该宗地位于荆门高新区凤袁路以南,凤凰大道以东,面积为76,577.4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出让期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成交价为人民币玖仟柒佰陆拾肆万元整(¥97,640,000元)。

 目前上述两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正办理之中。

 (六)、公司2014年3月7日刊登的《关于增资国华人寿股份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中披露,经过协商由上海汉晟信投资有限公司按照1.25元/股的价格将此497.25万股转让给公司,公司已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已上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待批复后公司将购回此次没有增资的股份。2014年3月17日,公司收到保监许补通字[2014]38号,要求公司补充2013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原件,因我公司2013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时间为2014年4月25日,但在2014年4月21日,公司董事会召开了六届21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持有的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9500万股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2014 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因公司董事会决定全面清空国华人寿股权,故公司决定暂缓补充保监会所需材料,待公司将国华人寿19500万股股权处置后再按相同的价格对此497.25万股股权进行处置。

 (七)、子公司湖北百科皂素有限公司针对湖北省环境保护厅下达的暂缓审批要求,进一步进行了整改和完善,截止目前黄姜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及废水处理一体化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尚未得到湖北省环境保护厅的批复。

 (八)、公司按照计划分步骤实施“多元碳氢原料制丙烯技改工程”,第三季度公司完成了技改第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技改期间装置停车导致第三季度产销减少。目前,该技改后的装置运行稳定。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执行变更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肖云华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14-045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0月28日收到公司董事朱晓兵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朱晓兵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朱晓兵先生的辞职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朱晓兵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公司将尽快完成新任董事的选举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朱晓兵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14-046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9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日期:

 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2、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八项新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三项为新增的会计准则,以及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五项会计准则,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6号,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进行了修订和重新发布。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八项新会计准则和于2014年7月23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结合具体情况修订公司原有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变更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于2014年10月29日召开了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批准了关于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27 股票名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14-047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1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的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的议案》,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召集人: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会议地点: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

 4、现场会议时间:2014 年11月17日(星期一)下午14:00起。

 5、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17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4年11月16日下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4年11月17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6、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于2014年11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提示公告

 公司将于2014年11月12日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会议审议事项的有关内容请参见2014年10月30日公司董事会2014-045号决议公告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2014年11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627;投票简称:天茂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⑥投票举例

 如某深市投资者对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1投同意票,其申报内容如下:

 ■

 (二) 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 服 务 密 码 的 , 请 登 陆 网 址 : 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需在交易日激活)。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6日15:00至2014年11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 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4、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投票结果查询。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投资者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点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

 五、临时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 448000

 联系电话: 0724-2223218

 联系传真: 0724-2217652

 联 系 人: 易廷浩 许仁斌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A/B 股

 委托日期: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

 1)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议案的表决指示:□可以□不可以

 2)对临时议案的表决指示:□可以□不可以

 3)如果委托人未作表决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可以□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14-048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7日分别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第三季度正文刊登在2014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朱晓兵先生因工作原因不再代行公司财务总监一职,经总经理肖云华先生提名,聘任易廷浩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聘任易廷浩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0月30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公告的《独立董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0月28日收到董事朱晓兵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朱晓兵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董事职务,不再在公司工作和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具体内容见2014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2014-045号)。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提名易廷浩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易廷浩,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10月生,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公司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财务部经理,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易廷浩先生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不持有公司股票,也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的行政处罚。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补选易廷浩先生为董事候选人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0月30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公告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召集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时间:2014年11月17日(星期一),会议地点: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方式。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14-050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在本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主席吴时炎先生主持了会议,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经投票表决以下议案均以3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而获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根据相关要求,对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应了公司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各方面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1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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